远方信息:关于2018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2019-04-25
证券代码:300306 证券简称:远方信息 公告编号:2019-015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讨论并通过,公司2018年度利
润分配的最终方案将由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为准,尚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召
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83,725,116.94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495,642,616.29元。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国家相关财税制度
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并报表和母公司2018
年度均未实现盈利,因此,公司本年度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截止2018年12
月31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余额为-63,615,942.33元,其中母公司未分配利润
余额为-94,397,106.94元。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三)股利分配方案的制定与披
露公司股利分配方案应从公司盈利情况和战略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兼顾股东的
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应保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制度,注重对投资者稳定、
合理的回报,但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
公司董事会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股利分配方案。对于当年盈利但未提出现金
利润分配预案或现金分红的利润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时,公司董
事会应在定期报告中说明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独立
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截至2018年期末,公司累计可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经公
司董事会讨论,公司拟不对2018年度利润进行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
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
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
的正常经营和持续健康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预案尚需提请2018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是结合公司2018年度实际经
营情况和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做出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经营发展。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不进行利润
分配的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
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
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