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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远方信息: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2019-04-25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杭州
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方信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201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远方信息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239号)核准,公司向社会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45元,募集资金总额
为 67,500.00 万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4,281.12 万 元 后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63,218.8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2年3月26日全部到位,经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审验确认,并出具了天健验【2012】7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远方信息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58,526.78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
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7,496.12万元;2018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5,480.32万元,2018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90.79
万元;远方信息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64,007.10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
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7,886.91万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远方信息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7,098.69万元(包括
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远方
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
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
荐机构平安证券于2012年4月25日分别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宁波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西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平安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江支行等五家银行签订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为方便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公司于2013年4月1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议案》,决定注销
原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另行设立募集资
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平安证券于2013年4月24日分别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西湖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钱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另子公司远方谱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方谱色
公司)在杭州银行滨江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杭州银行滨江支行、平安
证券及远方谱色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
务。
    根据201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
《变更超募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注销原在杭州银行钱江支行开设的
账号为3301040160000974033的募集资金专户,将相关超募资金及其利息转存入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支行(以下简称杭州银行萧山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
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平安证券与杭州银行萧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201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
《合并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注销原在杭州银行萧山支
行开设的账号为3301040160001327272的募集资金专户,上述账户注销后将公司
超募资金合并存放至公司在杭州银行滨江支行开设的账号为78708100539473的
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平安证券与杭州银行滨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2015年7月10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
使用部分募投项目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销售服务网络
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设立台湾办事处项目”等3个项目的结余资
金及利息2,422.08万元(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并注销原在宁波银行城西支行开设的账号为71070122000036660的募
集资金专户、中国银行滨江支行开设的账号为384461224978的募集资金专户以及
杭州银行钱江支行开设的账号为3301040160000976350募集资金专户。上述账户
注销后公司将实际结余资金及利息2,427.84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2015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
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注销原在华夏银行西湖支行开设的账号为
10455000000179825募集资金专户,并将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全部转至在宁波银
行城西支行新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71070122000186625中,并连同保荐机构平安
证券与宁波银行城西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
和义务。
    根据2018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18年5月18日召
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部分超募资金项目结项及变更部分
超募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设立全资子公司美国美确有
限公司”结余超募资金、超募资金投资项目“设立全资子公司远方谱色公司” 结
余超募资金及募集资金专户后期利息收入投入“生物识别信息安全产品生产基地
及研发中心项目”后续建设。公司、子公司浙江维尔科技有限公司和保荐机构平
安证券及杭州银行滨江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在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开设的账号为178-03001807721募集
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及利息已按规定全部使用完毕,公司注销了上述募集资金专
户,公司与上述专户银行及平安证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公司在杭州银行滨江支行开设的账号为3301040160001082737的募集资金专
户的结余超募资金及利息已全部转出并完成账户手续。公司、远方谱色科技有限
公司和保荐机构平安证券及杭州银行滨江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相应终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2018年12月31日,远方信息各募集资金账户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银行滨江支行               78708100539473                     25,958,834.28       募集资金专户
  宁波银行杭州城西支行            71070122000186625                        2,704.05       募集资金专户
浙江维尔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银行滨江支行             3301040160010101684               25,342.39【注 1】      募集资金专户
                       合   计                                        25,986,880.72          ——

    注1:该账户对账单余额为280,342.39元,其中255,000.00元为客户支付的投标保证金及资料费,客户
误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将于投标结束后,将相关保证金等退回客户。


     2.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远方信息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余额
为4,500万元。

      三、2018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18年度,远方信息使用超募资金5,484.3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原承诺            调整后             本年度            累计
     超募资金投资项目
                                        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
设立全资子公司远方谱色公司               15,000.00          9,460.63             368.79         9,460.63
收购浙江维尔科技有限公司                   【注 1】          【注 1】             83.00        27,183.00
生物识别信息安全产品生产基
                                           【注 2】          【注 2】          3,511.53         3,511.53
地及研发中心项目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85.61    1,602.61【注 3】         1,517.00         1,602.61
                                 合计                                          5,480.32        41,757.77

    注1:根据2016年1月30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16年3月15日公司召开的2016年度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结余超募资金及利息支付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
部分现金对价》的议案,公司以现金方式向交易对方合计支付30,600万元,占交易对价的30%。公司拟使用
结余超募资金及利息支付上述交易的部分现金对价,剩余不足部分由公司自有资金全额补足。

    注2:根据2018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18年5月18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部分超募资金项目结项及变更部分超募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将超募资金投资
项目“设立全资子公司美国美确有限公司”和“设立全资子公司远方谱色公司”结余超募资金及后期利息
收入投入“生物识别信息安全产品生产基地及研发中心项目”后续建设。根据公司2016年2月2日公告的《生
物识别信息安全产品生产基地及研发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总投资23,000万元

    注3:根据2018年6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节余超募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浙江维尔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度业绩承诺未达标现金补偿1,517万元永
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18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8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8年度,公司不存在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2018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18年5月18
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部分超募资金项目结项及变更
部分超募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设立全资子公司美国美
确有限公司”和“设立全资子公司远方谱色公司”结余超募资金及募集资金专户
后期利息收入投入“生物识别信息安全产品生产基地及研发中心项目”后续建设。
     根据2018年6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
于使用节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浙江维尔科技有限公司
2017年度业绩承诺未达标现金补偿1,517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六)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根据2018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
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购买短期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
金可以滚动使用。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4,500.0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金融机构              产品类型   金额        产品代码          购买日           期限
                单位结构性存款   1,500.00   TLB20181148   2018 年 9 月 10 日    181 天
杭州银行
                单位结构性存款   2,000.00   TLB20181768   2018 年 12 月 10 日   90 天
滨江支行
                单位结构性存款   1,000.00   TLB20181767   2018 年 12 月 10 日   31 天
           合    计              4,500.00      ——              ——           ——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8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8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平安证券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平安证券认为:远方信息有效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
行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
披露的情况一致,募集资金以及超募资金的使用均履行了相应的批准程序,未发
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赵   宏




                                                         邹文琦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