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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远方信息: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5-08  

						证券代码:300306           证券简称:远方信息         公告编号:2019-027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19 年 5 月 7 日在公司以
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监事 3 名,实际参与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由
监事会主席李倩女士主持,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张晓跃女士列席了本次会
议。监事会会议的举行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做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维尔科技未达业绩承诺暨实施业绩补偿的议案》;

    鉴于浙江维尔科技有限公司 2018 年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及其盈利承诺期届满
时资产减值额,根据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及相关补充协议,邹建军等 18 方补偿义务人应向上市公司补偿 21,332,667 股,
并支付 1,900 万元现金补偿款。

    上市公司将在《关于浙江维尔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
披露后 2 个月内,以 1 元总价回购并注销相应补偿义务人需补偿的股份。对于补
偿义务人应支付的现金补偿 1,900 万元,上市公司将《关于浙江维尔科技有限公
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披露后 2 个月内,在 2018 年度的保证金 1,900
万元中直接扣除。

    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的约定,若上市
公司在盈利承诺期内实施现金分红的,现金分红部分补偿义务人应作相应返还。
根据上市公司 2016 年、2017 年及 2018 年现金分红情况并结合应补偿股份数,
补偿义务人应向上市公司返还现金分红款 5,717,154.76 元。

    表决结果: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维
尔科技未达业绩承诺暨实施业绩补偿的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
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1,900 万元人民币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使
用节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特此公告。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