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方信息: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5-08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
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业绩承诺补偿方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业绩承诺补偿方案为根据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的《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并结合浙江维尔科技有限公司 2018 年
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及其盈利承诺期届满时资产减值额确定,方案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
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公司拟实施的业绩承
诺补偿方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使用节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
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不存在损害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1,900万元人民币超募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聘任的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不得担任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条件,同意公司聘
任陆捷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此下无正文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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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签字:
冯华君:
杨忠智:
2019 年 5 月 7 日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方建中:
2019 年 5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