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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远方信息:2018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2019-05-29  

						证券代码: 300306                  证券简称:远方信息        公告编号:2019-033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8 日以公告形
式发布了《关于召开 2018 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项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5 月 28 日下午 14:00 点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9 年 5 月 28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9 年 5 月 27 日 15:00 至 2019
年 5 月 28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潘建根先生。

    7、会议出席情况:

    公司总股本 287,473,405 股,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9 人,
代表股份 160,081,67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5.685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6 人,
代表股份 159,935,87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5.635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
股份 145,8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507%。
    其中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8,961,96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117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8,816,168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066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145,800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0.0507%。
    出席本次会议的还有公司董事、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等。
    8、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真实、有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0,026,67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56%;反对 55,00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4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906,9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863%;反对 55,0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13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方建中先生代表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 2018 年度工作述职。

    2、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0,026,67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56%;反对 55,00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4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906,9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863%;反对 55,0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13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0,026,67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56%;反对 55,00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4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906,9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863%;反对 55,0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13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4、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0,026,67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56%;反对 55,00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4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906,9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863%;反对 55,0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13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5、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0,026,67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56%;反对 55,00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4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906,9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863%;反对 55,0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13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6、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审计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0,026,67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56%;反对 55,00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4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906,9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863%;反对 55,0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13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7、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0,026,67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56%;反对 55,00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4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906,9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863%;反对 55,0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13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
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0,026,67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56%;反对 55,00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4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906,9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863%;反对 55,0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13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0,026,67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56%;反对 55,00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4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906,9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863%;反对 55,0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13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0,026,67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56%;反对 55,00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4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906,9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863%;反对 55,0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13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维尔科技未达业绩承诺暨实施业绩补偿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6,960,29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961,9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1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业绩补偿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0,026,67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56%;反对 55,00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4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906,9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863%;反对 55,0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13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中银(杭州)律师事务所郑丽萍、廖祥正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书,其结论意见为:

    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表
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7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及其签章页;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