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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远方信息: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8-02  

						证券代码:300306            证券简称:远方信息        公告编号:2019-044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 2019 年 8 月 1 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
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 2019 年 7 月 26 日以邮件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应参与董事 9 名,实际参与董事 9 名,其中副董事长邹建军先生、董事
郭志军先生以通讯方式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潘建根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
人数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维尔科技未达业绩承诺暨实施业绩补偿的议案》,邹建军、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等 18 名原浙江维尔科技有限公司股东(以下简称“补偿义务人”)应向上市
公司合计补偿现金 1,900 万元,补偿股份 21,332,667 股,由上市公司以 1 元总
价回购注销,并返还相应现金分红 5,717,154.76 元。

    对于补偿义务人应支付的现金补偿款 1,900 万元,上市公司已在 2018 年度
的预留保证金 1,900 万元中直接扣除,现金补偿已完成。

    由于补偿义务人对应补偿股份数存在一定异议,上市公司以 1 元总价回购了
经 15 名补偿义务人确认无争议的 13,099,099 股,回购的股份已于 2019 年 7 月
2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变
更为 274,374,306 股。

       对于本次业绩补偿剩余 8,233,568 股未足额补偿的股份及应返还的现金分
红 5,717,154.76 元,上市公司已采取诉讼方式积极追偿。

       另外,为适应公司治理情况的变化,公司拟调整公司董事会的人员构成,董
事会成员由 9 名减少至 7 名,并不再设置副董事长职位。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作相应修订。

       表决结果: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进行表决。

   《章程修订对照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潘建根先生、陆捷先生、郭
志军先生、陈聪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
股东大会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计算。(候选人简历附后)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
务。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采取累积投票制进
行表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具体内
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冯华君先生、杨忠智先生、
方建中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通
过相关议案之日起计算。(候选人简历附后)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任前,原独立董事
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
履行独立董事职务。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采取累积投票制进
行表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
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
会方可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关于第三
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19 年 8 月 20 日(星期二)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和监事会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的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关于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
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1、潘建根先生简历
    潘建根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 年生,汉族,硕士,教
授级高级工程师。毕业于浙江大学光电测量技术和仪器工程专业;1989 年留校
于浙江大学从事科研和教学工作;1994 年创建杭州远方仪器有限公司并担任执
行董事兼总经理;2003 年创建杭州远方光电信息有限公司,任董事长兼总经理;
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首席科学家,杭州远方长益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美国美确公司董事,浙江维尔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杭州和壹基因科技有限公司董
事,杭州远方帮实极客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杭州懿成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杭州远方互益兼容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互益测投资管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远方维尔新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杭州远方慧益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截止当前,潘建根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80,067,960 股股份,占公司总
股本的 29.18%,并通过持有杭州远方长益投资有限公司 82.77%的股份间接控制
本公司 18.50%的股份,潘建根先生直接和间接控制本公司 47.68%的股份,为公
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潘建根先生为公司持股 5.77%的股东孟欣之配偶,与
公司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潘建根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2、陆捷先生简历

    陆捷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 年生,计算机硕士。1992
年至 2001 年,在合肥电子工程学院,担任计算机教师职务。2002 年 1 月起历任
浙江维尔科技有限公司技术中心总监、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现任本公司董
事,浙江维尔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安徽图朋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杭州
维尔融通科技有限公司,成都维尔融通科技有限公司、杭州维尔信息技术有限公
司、烟台维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邯郸市同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湖州维尔交通
科技有限公司、青岛维尔交通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深圳市迪安杰智
能识别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截止当前,陆捷先生持有本公司 1,904,039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69%,
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陆捷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3、郭志军先生简历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 年生,本科,工程师。2001 年至 2003
年任职于杭州远方仪器有限公司;2003 年加入远方有限,历任本公司市场部经
理、销售经理、大客户部经理、自动制造设备事业部总监、客户中心总监,2015
年 12 月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16 年 8 月起任本公司董事,现任本公司董事兼
副总经理,杭州远方仪器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杭州远方电磁兼容技术有
限公司总经理。
    截止当前,郭志军先生持有本公司 177,66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06%,
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郭志军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4、陈聪先生简历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 年出生,博士,工程师。2011 年 7 月
至 2015 年 4 月任本公司检测校准中心主任;2015 年 5 月起任杭州远方检测校准
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6 年 8 月起任本公司董事,现任本公司董事,
杭州远方检测校准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截止当前,陈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5、冯华君先生简历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 年出生,硕士,教授。1986 年 8 月起
在浙江大学任教,历任浙江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2016 年 4 月 26 日起任本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大学教授、博导,凤凰
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舜宇光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当前,冯华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
股 5%以上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6、杨忠智先生简历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1 年出生,硕士,教授。1996 年 5 月起
在浙江财经大学任教;2016 年 3 月 15 日起担任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浙江财经大学硕士生导师,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徽华辰造纸网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浙江省会计制度咨询专家委员会委员,浙江省管理会计专家咨询委员会
委员。
    截止当前,杨忠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
股 5%以上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7、方建中先生简历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 年生,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副教
授,拥有律师执业资格。2002 年 1 月起在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任教;2018 年 7 月
20 日起担任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杭州电子科
技大学人文与法学院副教授,浙江浙杭律师事务所律师,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省法学会法理法史研究会常务理事。
    截止当前,方建中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
股 5%以上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