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方信息: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方建中)2020-04-28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在作为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的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
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在2019
年度工作中,本人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
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专业
委员会的作用。现就本人2019年度内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年度出席董事会和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2019年,本人参加了6次董事会及1次股东大会。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
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对董事会审议
决策的重大事项及涉及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建设,募集资金使用
及关联交易等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必要时均发表了独立意见,在充分了解
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认为这些议案均维护了全体股东的
权益,均投出同意票,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况。
2019年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
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法定程序,内容合法有效。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的情况
2019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积极研究分析,发挥本
人专业优势,严格审核、重点研究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的科学性、合理性及对公
司的影响,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以下的独立意见:
2019年4月24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就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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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
独立意见,并就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
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8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发放及公司及子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购
买短期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公司2018年度关联交易事项及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等相
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9年5月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就业绩承诺补偿方案、公
司使用节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相关事项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
2019年8月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及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相关事项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
2019年8月2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就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会计政策变更、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
专项说明及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等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
2019年10月28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就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及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和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任职期间认真履行了相关责任和义务,具体如下:
作为第三届及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按照审计委员
会的议事规则,积极参与各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任期内共参与4次会议,具体如
下:
2019年4月24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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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2018年四季度内部审计部门向审计委员会的汇
报报告》、《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2018年年度财务报表》、
《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8年度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关于浙江维尔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议
案》、《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
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购买
短期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2019年一季
度内部审计部门向审计委员会的汇报报告》、《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
《2019年一季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9年5月7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
于维尔科技未达业绩承诺暨实施业绩补偿的议案》、《关于使用节余超募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019年8月29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二季度内部
审计部门向审计委员会的汇报报告》、《公司2019年第二季度财务报表》、《2019
年二季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9年10月28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杭
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三季度内部审计部门向审计委员会的汇报
报告》、《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2019年第三季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作为公司第三届及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本人按照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切
实履行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责任和义务。本年度任期内共召开了3次
提名委员会会议,具体如下:
2019年5月7日,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
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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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1日,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
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议案》。
2019年8月29日,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
请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作为公司第三届及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本
人按照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议事规则,积极组织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并督促公司
严格按照《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激励管理办法》管理发放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在本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
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
同时,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资金往来等
情况,详实听取相关人员汇报,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
风险,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维护
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其他工作
2019年度,公司运行情况良好,不存在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内幕交易等损
害投资者权益的情况,董事会等召开符合法定程序,信息披露及时、完整、准确。
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无提议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无独立聘请外
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
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利用自己的专业知
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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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本人也衷心希望公司在董事会领导下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不断增强盈利能
力,使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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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字页)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方建中
202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