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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远方信息:关于业绩承诺应补偿股份注销完成暨业绩补偿进展公告2020-11-26  

                        证券代码:300306            证券简称:远方信息   公告编号:2020-054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业绩承诺应补偿股份注销完成

                           暨业绩补偿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的股份为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夏贤斌、杭州同喆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 3 名补偿义务人,因浙江维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维尔科技”)2018 年度业绩补偿,根据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应补
偿的股份合计 5,415,528 股,股份性质为首发后限售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
274,374,306 股的 1.97%;
   2、本次业绩补偿的剩余股份 5,415,528 股由公司以 1 元总价回购并注销。
本次回购的股份已于 2020 年 11 月 26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完成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268,958,778 股。

   一、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业绩补偿方案
   1、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
第二届第十八次董事会和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向邹建军等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525 号)核准,本公司通过向邹建军、恒生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王坚、夏贤斌、陆捷、杭州迈越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何文、德清融和致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德清融创汇智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郑庆华、朱华锋、王寅、杭州同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郭洪
强、钱本成、叶建军、张宏伟、华仕洪等 18 名交易对方(以下简称“交易对方”
或“补偿义务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其持有的维尔科技 100%股权。
   根据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相关补
充协议,交易对方承诺维尔科技扣除协议约定不纳入考核范围的费用后 2016 年、
2017 年、2018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和归属于母公司的
净利润孰低者分别为 6,800 万元、8,000 万元、9,500 万元。
   2、2018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浙江维尔科技有限公
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19]1779 号),维尔科技扣除协
议约定不纳入考核范围的费用后 2018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孰低者为-1,445.96 万元,低于承
诺数 10,945.96 万元,完成本年预测盈利的-15.22%,交易对方关于维尔科技 2018
年度的业绩承诺未能实现。

   3、业绩补偿实施方案
   (1)现金补偿
   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的约定及维尔科
技 2018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邹建军、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等 18 名补偿义
务人应向上市公司合计补偿现金 1,900 万元。

   (2)股份补偿及对应现金分红返还
   由于上市公司与邹建军、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等 18 名补偿义务人对于股
份补偿数量存在争议,上市公司对于本次业绩补偿剩余未足额补偿的股份及应返
还未返还现金分红款,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及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
民事诉讼及上诉。
   2020 年 10 月 12 日,公司已收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作出的(2020)浙
民终 501 号《民事判决书》。根据判决结果,本次补偿义务人应补偿股份及对应
现金分红返还明细如下:
                                            本次应交付的补偿   应返还现金分
               姓名或名称
                                            股份数量(股)     红款金额(元)
                   邹建军                      4,948,033        1326073.11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3,448,349         924157.53

                    王坚                       2,143,068         574342.22
                   夏贤斌                       1,643,173         440370.36

                    陆捷                        1,217,337         326246.32

     杭州迈越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147,907         307639.08

                    何文                         740,585          198476.78

  德清融和致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75,784          181110.11

  德清融创汇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10,983          163743.44

                   郑庆华                        328,635          88074.18

                   朱华锋                        328,635          88074.18

                    王寅                         328,635          88074.18

     杭州同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公司)            324,006          86833.61

                   郭洪强                        277,720          74428.96

                   钱本成                        185,146          49619.13

                   叶建军                         74,059          19847.81

                   张宏伟                         55,543          14885.52

                   华仕洪                         37,029           9923.77

                    合计                        18,514,627      4,961,920.29


   本次业绩补偿及诉讼前期进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于 2019 年 7
月 3 日披露的《关于业绩承诺应补偿股份部分注销完成暨业绩补偿进展公告》
(2019-038)及 2019 年 7 月 16 日、2020 年 4 月 13 日、2020 年 5 月 8 日、2020
年 10 月 13 日披露的《关于诉讼事项暨业绩补偿进展公告》 2019-042、2020-009、
2020-025、2020-040)。
   二、业绩承诺补偿进展情况
   1、现金补偿进展
   现金补偿款 1,900 万元上市公司已在 2018 年度的预留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现金补偿已完成。
   2、股份补偿进展
   (1)邹建军、王坚、陆捷、杭州迈越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何文、
 德清融和致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德清融创汇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郑庆华、朱华锋、王寅、郭洪强、钱本成、叶建军、张宏伟、华仕洪等
 15 名补偿义务人应补偿的股份共计 13,099,099 股,已于 2019 年 7 月 2 日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注销手续。
     (2)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夏贤斌、杭州同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等 3 名补偿义务人,应补偿的股份共计 5,415,528 股,已于 2020 年 11 月 26 日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注销手续。
     股份补偿已根据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结果履行完毕。

     3、现金分红返还
     上市公司已收到 18 名补偿义务人返还的相应现金分红款,共计 4,961,920.29
 元。现金分红返还已根据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结果履行完毕。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比例 %     股份数量(股)         比例 %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    124,019,281     45.20%      118,603,753           44.10%

高管锁定股                     80,528,081      29.35%       80,528,081           29.94%

首发后限售股                    5,415,530      1.97%            2                0.00%

首发前限售股                   38,075,670      13.88%       38,075,670           14.16%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50,355,025     54.80%      150,355,025           55.90%

三、总股本                     274,374,306     100.00%     268,958,778           100.00%

     四、本次业绩补偿股份回购并注销后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本次业绩补偿剩余股份回购注销后,公司 2019 年用最新股本计算的全面摊
 薄每股收益由 0.4487 元/股调整为 0.4578 元/股。
     特此公告。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