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方信息: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12-03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对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如
下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增加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额度的独立意见
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拟在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批准的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额度的基础上增加人
民币 2 亿元,即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额度由
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本次增加自有闲置理财额度有利于公
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实现现金的保值增值。该议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
使用合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并在决议有效期
内根据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使用。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 1 年内。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增加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额度的
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投资设立交通业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过对投资设立交通业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慎核查,并认真核实与关联方
发生交易事项的具体情况,我们认为:此项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本次投资各方均以货币(现金)方式出资,同股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通过《关于投资设立交
通业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此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冯华君:
2020 年 12 月 2 日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杨忠智:
2020 年 12 月 2 日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方建中:
2020 年 12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