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306 证券简称:远方信息 公告编号:2022-043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远方信息 股票代码 300306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远方光电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张晓跃 夏奇芳 电话 0571-88990665 0571-88990665 办公地址 杭州市滨江区滨康路 669 号 杭州市滨江区滨康路 669 号 电子信箱 board@everfine.cn board@everfine.cn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1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元) 192,921,870.59 199,914,933.80 -3.5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35,683,816.68 47,041,065.21 -24.1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19,474,792.79 29,439,890.27 -33.85% 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9,882,340.83 -15,616,063.99 36.7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3 0.17 -23.5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3 0.17 -23.5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38% 3.26% -0.88%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末增减 总资产(元) 1,645,498,547.60 1,699,188,593.76 -3.1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452,977,017.34 1,497,129,379.66 -2.95%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 普通股股 21,997 复的优先股股东总 0 份的股东总数(如 0 东总数 数(如有) 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股比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例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潘建根 境内自然人 29.77% 80,067,960 60,050,970 杭州远方长益 境内非国有 18.88% 50,767,560 38,075,670 投资有限公司 法人 孟欣 境内自然人 5.89% 15,845,040 11,883,780 闵芳胜 境内自然人 1.73% 4,664,920 3,986,190 陆捷 境内自然人 0.71% 1,904,039 1,428,029 汪治辛 境内自然人 0.70% 1,891,600 0 夏贤斌 境内自然人 0.70% 1,875,092 1 孟拯 境内自然人 0.64% 1,723,140 0 祁淑莉 境内自然人 0.48% 1,294,200 0 曹勇 境内自然人 0.37% 991,300 0 潘建根先生与孟欣女士为夫妻关系;潘建根先生为远方长益控股股东、执行董事;孟欣女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士为远方长益的股东;孟欣女士与孟拯先生系姐弟关系;孟拯先生系潘建根先生妻弟。除 的说明 此以外,未知其他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 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 不适用 有)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2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下属全资控制企业杭州远方慧益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远方慧益”)于 2019 年 4 月就与陈伟、杭州懿成轩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懿成轩”)等 10 名转让方关于杭州慧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景科技”)股 权转让纠纷事项提起诉讼。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及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先后 进行了一审、二审、再审审理并判决。依据判决,远方慧益已收到陈伟、翁德强、尉培根、谭华、高国权等 返还股权转让款合计 22,044,800 元。截止目前,剩余懿成轩尚需依据判决返还远方慧益股权转让款 43,378,600 元。 为履行上述返还义务,懿成轩已向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西湖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 于 2022 年 2 月 28 日立案(案号(2022)浙 0106 民诉前调 1662 号),要求其合伙人陈伟、翁晓蕾返还二人 已取得的懿成轩出售慧景科技股份的收益款合计 43,378,600 元及相应资金占用利息。后懿成轩向西湖法院 递交了《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申请变更诉讼请求为要求陈伟、翁晓蕾退还二人已取得的懿成轩出售慧景 科技股份的收益款合计 20,864,680.86 元及相应资金占用利息。西湖法院已受理该变更申请,并于 2022 年 7 月 20 日出具了(2022)浙 0106 民初 5955 号《案件受理通知书》。2022 年 8 月 3 日西湖法院已开庭审理,尚 未判决。本案前期进展情况,请见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8 日、2022 年 6 月 30 日、2022 年 7 月 21 日等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全资控制企业远方慧益民事诉讼的进展公告》相关公告。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