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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任子行: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4-02  

						                 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作为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我们基于完全独立、认真、审慎的立场和态度,对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转让北京明略软件系统有限
公司股权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转让股权的交易是在双方自愿、平等、公允、合法
的基础上进行,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
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
为《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杨玉芬                   张   斌                     李    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