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子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4-27
证券代码:300311 证券简称:任子行 公告编码:2019-030
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2017 年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
计量)(2017 年修订)》(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
转移(2017 年修订)》(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
(2017 年修订)》(财会[2017]9 号)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
报(2017 年修订)》(财会[2017]14 号)四项具体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金融
工具准则”),并要求单独在境内上市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会计政策执行的是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
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上述财政部修订和颁
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
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
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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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就此议案
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修订后的新金融工具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
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
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
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
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
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
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根据准则衔接规定要求,公司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2019
年 1 月 1 日,公司按新金融准则要求进行财务报表披露,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项下核算的投资项目重分类至“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新旧准则衔接累计影响结果对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进行调整,预
计对公司 2019 年所有者权益和净利润产生一定影响。
三、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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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
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国家政策变化做出的调整,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议变更会计政策的程序符合国家相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
理变更,符合目前会计准则及财政部、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
司的实际情况,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准
确、更可靠、更真实。在审议该议案时,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
的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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