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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任子行: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李挥)2019-04-27  

						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李挥)


     本人作为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以及《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
规定,在 2018 年度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勤勉、谨慎地行使了
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了 2018 年度的相关会议,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
意见。
     现将本人 2018 年度任职期间内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18 年,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至第二十八次共计八次董事
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参加,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会议召开前本人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前所需的资料和信息,认真审阅会
议资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公司董事会作出科学决策起
到了积极作用。2018 年度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无异议。本人认为公司
董事会的召集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
序,合法有效。
     (二)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任职期内,公司召开了两次临时股东大会和一次年度股东大会,本人列席参
加了一次会议,并认真听取了与会股东的意见和建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8 年度,本人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要求,基于独立判断的
立场,根据相关规定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一)在 2018 年 4 月 20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本
人对关于 2017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关于《2017 年度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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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评价报告》、关于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关于 2017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8 年-2020 年)股东回报规划、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关于
补选董事、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关于变更财务总监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在 2018 年 4 月 15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本
人对审议的关于《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关于《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将景晓东先生作为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在 2018 年 5 月 17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本
人对审议的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关于向激励对
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在 2018 年 6 月 20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本
人对审议的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事项发表了
独立意见;
     (五)在 2018 年 7 月 23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本
人对审议的关于参与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六)在 2018 年 8 月 17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本
人对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关于《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七)在 2018 年 10 月 19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
本人对审议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择机处置可供出售金
融资产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八)在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前,本人对关于聘请 2018
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了事前认可的独立意见;在会议上,本人对审议的关于公司为
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关于聘请 2018 年度审计机构、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
分限制性股票数量、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
限制性股票、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事项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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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了独立意见。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委员,2018 年度本人参加了第三届审计委员
会第六次至第九次会议,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审计部门的工作进行监督,
与公司聘请的审计人员进行沟通并提出建议,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能。
     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本人主持召开了第三届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本人严格遵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评情况以及考核方案等事项
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切实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能。
     四、到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8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重点对公司的战略规划、财务
情况以及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现场调查;
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
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报道,及
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经核查,我认为2018年公司严格按照董事会的要求有序开展生产经营各项工
作,对于董事会形成的各项决议,公司管理层认真落实并及时汇报工作进展。公
司的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基本建立健全,并在公司运转过程中得到有效执行,
提高了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最大程度的防范风险发生。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的要求开展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
时、公正。
     2、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提交董事会审议
的议案进行认真审核,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在充分获取信息的基础上,独立、客
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
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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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2018 年度,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监局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参加公司组织的有关业务知识培训,加深对规范公司
法人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
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
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七、其他事项
     (一)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报告期内,无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报告期内,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以上是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 2018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工作汇报。最后,衷
心感谢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对本人过往工作给予的配合和
支持。祝公司及所有投资者身体健康,万事顺利!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李挥
                                                        2019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