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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邦讯技术: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4-29  

						                  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秉承对公司股东负责、对公司长远发展负
责的态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
事规则》和相关法律、法规所赋予的职责,遵守诚信原则,尽职尽责,
认真履行监督权,有效地维护了投资者合法权益,确保了企业规范运
作。现将 2018 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情况
    2018 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6 次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
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
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2018 年度监事
会会议情况具体如下:
    1、2018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关于 2017 年度财务决算
的议案》、《关于 2017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 2017 年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关
于聘请 2018 年度审计机构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报酬的议案》、《关于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 2017 年
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
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18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未
来三年(2018 年-2020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修订<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
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
    2、2018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3、2018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4、2018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公司股票复牌的议案》。
    5、2018 年 8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向子
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
    6、2018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18 年度相关事项的意见
    2018 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对报告期
内公司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18 年度,公司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依法
列席或出席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
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监事会认为: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要求,有关决议的内容合法有效,未发现公司有违法
违规的经营行为。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
务、行使职权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和股东
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经
营活动情况等进行检查监督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
财务运作规范 、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8 年年度财务报告所出具的审计意见是
客观公正的,该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
    3、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检查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监事会认为: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
业务备忘录 1 号——超募资金使用》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
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4、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5、公司对外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对外投资行为发生。
    6、关联交易情况
    通过对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检查,监事会认为:报
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均遵循市场定价的交易原
则,公平、公正、合理,符合双方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和具体情况。
公司对于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
定,交易价格公允,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7、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为北京点翼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了借款担保。监事
会认为:北京点翼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为其提供担
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且有利于支持子公司的经
营和业务持续健康发展。
    8、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
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
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相关
制度的要求,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制度的相关规
定,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9、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法律法规的
要求和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符合公
司现阶段经营管理的发展需求,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
营风险的控制。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
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完善和运行的实际情况。
    三、2019 年的工作计划
    2019 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责;同时继续加
强自身学习,强化监督管理职能,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健康
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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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