邦讯技术: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2020-08-19
证券代码:300312 证券简称:邦讯技术 公告编号:2020-088
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因控股股东张庆文与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证
券”)公证债权文书纠纷一案(执行案号为(2018)京方圆执字第
0231 号),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责令被执行人张庆文支付信达证
券借款本金 98,907,844.1 元及利息、违约金、律师代理费、公证费
等。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于 2018 年 9 月 12 日以(2018)京 0108
执 14039 号执行裁定书冻结了张庆文持有的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邦讯技术”)20,034,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
经过评估后于 2019 年 4 月 16 日按照每股 6.69 元的价格对上述股票
进行第一次拍卖,流拍后于 2019 年 5 月 7 日按照每股 5.352 元的起
拍价对上述股票进行第二次拍卖,再次流拍后于 2019 年 8 月 19 日按
照每股 5.352 元的起拍价对上述股票进行变卖,三次拍卖均无人竞买
最终流拍。后根据信达证券的申请,通过集合竞价交易的方式由信达
证券处置 2,720,000 股,剩余 17,314,000 股未能处置。经北京市海
淀区人民法院询问申请执行人信达证券,信达证券同意将上述剩余未
处置 17,314,000 股以物抵债。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于 2020 年 8 月 17 日作出(2018)京 0108
执 14039 号《执行裁定书》,将被执行人张庆文持有的邦讯技术股票
17,314,000 股按照每股 5.352 元的价格作价 92,664,528 元,交付申
请执行人信达证券抵偿(2018)京方圆执字第 0231 号执行证书确定
的被执行人张庆文应支付信达证券的借款本金及利息、违约金、律师
代理费及公证费 92,664,528 元。
二、股东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权益变动前 权益变动后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张庆文 107,937,010 33.73% 90,623,010 28.32%
张庆文及其一
143,013,799 44.69% 125,699,799 39.28%
致行动人合计
信达证券 0 0.00% 17,314,000 5.41%
三、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张庆文及信达证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 了 披 露 义 务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同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一)》及《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敬请广大投资者理
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8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