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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邦讯技术: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0-11-16  

                                       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邦讯技术

股票代码:300312




信息披露义务人: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西路2号莲富大厦17楼




股权变动性质:股份增加(执行法院裁定)




           签署日期:二○二〇年十一月十二日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
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报告
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邦讯技术”)中拥
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
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邦讯技术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
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2

目录 ......................................................................3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3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5




                                      3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书                   指   《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邦讯技术、上市公司         指   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国瑞证券   指   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作出(2019)粤0304执

本次权益变动                    33316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将张庆文持有的邦讯技术(证
                           指
                                券代码300312)16,485,000 股股票作价人民币92,802,307.5
                                元抵偿给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所有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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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西路2号莲富大厦17楼
     成立日期              1997年02月28日
     法定代表人            王勇
     注册资本              335,0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200154980611G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证券经纪交易服务(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代销金融产品,
     经营范围              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资
                           产管理,证券自营,融资融券,证券承销与保荐)。
     经营期限              1997年02月28日至9999年12月31日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股67%;德稻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
                           司持股33%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号月坛大厦3楼
                           厦门市思明区深田路46号深田国际大厦19-20楼
                           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西路2号莲富大厦17楼
     联系电话              0592-207998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东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国瑞证券股东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     实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元)           (万元)
 1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24,450.00          224,450.00           67%
 2      德稻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110,550.00          110,550.00           33%
                   合计                                  335,000.00          335,000.00        100.0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国瑞证券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

                                                                                   是否拥有境外
        姓名      性别               任职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永久居留权
       朱红卫      男        董事长、党委书记          中国           北京                否

                                                  5
     王勇     男    副董事长、总经理、       中国   北京      否
                        党委副书记
    王瑞瑶    女          董事               中国   北京      否
     钟伟     男          董事               中国   北京      否
    陈玉祥    男          董事               中国   北京      否
    李德峰    男          董事               中国   北京      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国瑞证券无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
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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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裁定以物抵债,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持有邦讯技术股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持有上市公
司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其在上市公司
中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安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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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因张庆文与国瑞证券实现担保物权纠纷一案(《民事裁定书》案号为(2019)粤0304
民特416号、(2019)粤0304民特416号之一、(2019)粤0304民特监14号),广东省深
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裁定准许拍卖、变卖被申请人张庆文名下邦讯技术(证券代码300312)
16,485,000股股票。国瑞证券在融资本金100,000,000元、利息2,256,042.56元以及违约金(违
约金以100,000,000元为基数,①按12%/年的标准自2018年6月2日起计至2018年9月23日,
②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自2018年9月24日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及代扣缴限售股转让
个人所得税费用172,013.1元之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民事裁定书》生效后,国瑞证券向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11月29日依法立案执行,并于2019年12月13日作
出执行裁定(《执行裁定书》案号为(2019)粤0304执33316号),裁定拍卖、变卖被执
行人张庆文名下邦讯技术(证券代码300312)16,485,000股股票,以清偿本案债务。后广
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3月24日10时至2020年3月25日10时止按照拍卖日前
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价乘以股票总数(16,485,000股)乘以90%的起拍价对上述股票
进行第一次拍卖,流拍后于2020年4月23日10时至2020年4月24日10时止按照92,802,307.5
元的起拍价对上述股票进行第二次拍卖,再次流拍后于2020年5月25日10时至2020年7月
24日10时止按照92,802,307.5元的起拍价对上述股票进行变卖,三次拍卖均无人竞买最终
流拍。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7月28日通知国瑞证券是否同意以变卖价人
民 币92,802,307.5 元 接 受以物 抵债 ,后 国 瑞 证券申 请将 被执行 人 张庆文 名下 持有 的
16,485,000股邦讯技术(证券代码300312)股票以变卖价人民币92,802,307.5元抵债以清偿
部分债务。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8月26日作出(2019)粤0304执33316号之一
《执行裁定书》,裁定解除对被执行人张庆文名下邦讯技术(证券代码300312)16,485,000
股的冻结;将被执行人张庆文名下邦讯技术(证券代码300312)16,485,000股股票作价人
民币92,802,307.5元抵偿给申请执行人国瑞证券所有。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8
    本次权益变动前,国瑞证券未持有邦讯技术的股票;本次权益变动后,国瑞证券直
接持有邦讯技术16,485,000股股票,占上市公司总股本5.15%。

    本次权益变动将不会导致邦讯技术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份相关权利限制情况

    因张庆文与国瑞证券实现担保物权纠纷一案,国瑞证券向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
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2月22日作出《民事裁定书》
(案号为(2019)粤0304民特416号),裁定查封、扣押或冻结被申请人张庆文名下价值
109,594,722.33元的财产,并于2019年3月25日司法冻结了被申请人张庆文所持邦讯技术
(证券代码300312,证券账户号码012155841)16,485,000股股票,保全期限三年,自2019
年3月25日至2022年3月24日。根据国瑞证券的申请,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裁定
将上述股票作价人民币92,802,307.5元抵偿给国瑞证券所有。

    当原持股方张庆文将持有的上述16,485,000股邦讯技术股票通过执行司法裁定过户
给国瑞证券后,国瑞证券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权利受限的
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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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前6个月不存在其他买
卖邦讯技术股份的情形。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
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
大信息。




                                     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二日




                                     12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名单及其身份证明;

3、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邦讯技术的所在地,供投资者查阅。




                                 13
(此页无正文,为《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二日




                                 14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北京市海淀区杏石
                                                                        口路 80 号益园文化创
上市公司名称       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意产业基地 A 区 4 号
                                                                        楼一层

股票简称           邦讯技术                          股票代码           300312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     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西
                 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
称                                                   注册地             路2号莲富大厦17楼

                   增加   
拥有权益的股份
                   减少   □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        否                 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是     □   否 
第一大股东                                           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多选)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
披露前拥有权益     股票种类:不适用
的股份数量及占     持股数量:无
上市公司已发行     持股比例:无
股份比例




                                            15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票种类:流通 A 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
                    变动数量:16,485,000股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及变动比例          变动比例:5.15%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否 拟 于 未 来 12 是   □       否   
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

人 在此前6 个月是
                    是    □          否 
否在 二 级 市 场

买 卖 该上市公司

股票


  (以下无正文)




                                        16
(此页无正文,为《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附表》之签字
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二日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