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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邦讯技术: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2020-12-23  

                        证券代码:300312          证券简称:邦讯技术   公告编号:2020-130



                    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合同包含合作框架协议以及就具体服务内容签订

的具体订单,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可能受市场变化、交易对手方情况变
化或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在合同履行完毕之前,存在一定的不
确定性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合同的顺利履行预计将对公司本年度营业收入产生积极的影
响。
       一、合同签署概况

       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江西
海纳通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海纳通”、“乙方”)近

日与上海清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对手方”、“甲方”)
签订《互联网增值应用接入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合同”)并就具
体服务内容签署了《充值订单》。合同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

友好协商,就互联网增值应用接入合作的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具
体情况如下:

       二、交易对手方情况
       企业名称:上海清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枫
    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企业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 800 号长航大厦 808 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从事计算机科技、信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
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数据处理服务;汽车租赁;广告设计、

代理;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广告制作;
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会议与展览服务;翻译服务;
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

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代驾服务;汽车拖车、求
援、清障服务;食用农产品零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

其制品除外);纸制品销售;日用木制品销售;软木制品销售;文具
用品零售;电子产品销售;珠宝首饰零售;母婴用品销售;日用百货
销售;票务代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第二类增
值电信业务;网络文化经营;检验检测服务;保险代理业务。(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

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交易对手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最近三年

未与交易对手方发生交易行为。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交易对
手方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三、《框架合同》主要内容

    1、合作方式
    乙方利用自身资源及优势为甲方提供各种互联网增值应用(以下

简称“增值应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话费充值、流量充值、
游戏点卡充值、礼品卡券、加油卡充值。
    2、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按约定支付接入“增值应用”产生的相关费用。甲
方未按时足额支付相关费用时,乙方有权拒绝提供服务。

    (2)甲方不得将乙方提供的接口擅自提供予第三方使用。
    (3)甲方承担因“增值应用”中其商户未达目时请求退款及补

偿的风险。因乙方的过失,甲方可向乙方追索。
    (4)甲方自主决定其与“增值应用”业务中商户的收费价格,
乙方不应进行限制。

    (5)甲方在与乙方合作期间因工作信任关系获得的或取得的信
息负有保密义务,非经乙方书面同意,不泄露与使用该信息。保密义

务延伸至甲方与乙方合作终止之后。这些信息包括乙方及其关联公司
的财务数据、销售计划、技术文件、软件、供销渠道、客户资料以及
计划、措施等一切与乙方业务有关的内容。

    (6)甲方应该妥善保存“增值应用”的客户个人信息,不得用
于非本协议之目的;若甲方因擅自披露客户个人信息造成的任何损
失,甲方应当独立承担。

    (7)乙方负责为甲方提供端口,并确保“增值应用”业务日常
的安全性与稳定性。

    (8)乙方负责妥善解决“增值应用”业务使用过程中遇到的各
种问题,必要时,甲方应该予以协助。
    (9)乙方与甲方合作,承诺其为线上充值商户服务。乙方有权

追究:甲方如不遵守与乙方的约定,与线下商户合作,或其代理商与
线下商户合作,影响到乙方的运营权,应补偿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3、费用结算
    甲乙双方约定,采用预付费充值模式进行结算。乙方根据业务产
生的订单,按照与甲方约定的结算价格从其充值账户中实时扣费。结
算价格由乙方向甲方提供明细。当结算价格有变动时, 乙方将提前通
知甲方。双方合作终止时,乙方在三个工作日内将甲方账户中的余额

一次性清算给甲方。
    4、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协议规定,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而
给对方或用户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如一方发生违约行为,违约方应在指定的时限内停止违约

行为,如违约方未能按时停止违约行为,则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
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3)如乙方未及时向甲方进行结算,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
甲方损失。
    5、有效期间、变更、终止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壹式贰份,双方各执
壹份,具有同等效力,协议有效期为壹年;有效期自 2020 年 12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有效期届满前壹个月若双方均未以书面形

式通知对方到期终止本协议,本协议自动顺延壹年,顺延次数不限。
    (2)合作期间内,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若一方欲变更或终止

本协议,须提前壹个月向对方书面提出。
    四、《充值订单》主要内容
    1、订单有效期:2020 年 12 月 01 日 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充值金额:不大于 10,000 万元
    3、结算价格:按照实际计算结算价格

    4、付款时间:以《框架合同》为准
    注:《充值订单》作为《框架合同》的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框架
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充值订单与《框架合同》不一致的,以充值订单为
准,充值订单未尽事宜,按《框架合同》执行。充值订单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双方完成《充值订单》签署,即视同接受《框架合同》的所有条款。

    五、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合同的顺利履行预计

将对公司本年度营业收入产生积极的影响。
    六、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及时披露
合同的进展情况,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合同的履行情况。



                                          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12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