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邦讯技术: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及严重异常波动公告2021-03-05  

                        证券代码:300312      证券简称:邦讯技术     公告编号:2021-021



                   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及严重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实际控制人
张庆文、戴芙蓉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查,目前尚未结案,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6 日披露了《2020 年度业绩预告》,预
计 2020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2020 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相关规定,在 2020 年年度报
告披露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请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3、目前公司资金紧张,经营困难,业务基本处于停滞状态,无

法参与正常的招投标业务,2020 年度未有新项目中标,应收账款催
收工作推进困难,存在大量诉讼仲裁,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战
略投资者引进工作还未取得实质进展,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

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及严重异常波动情况介绍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 3 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30%,连续 10 个交易日内 3 次收盘价出现涨幅偏离值累计达 30%的同
向异常波动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属
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及严重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及严重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董事会

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张庆文、戴芙蓉于 2020 年 6 月 15 日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

(编号:京调查字 20064、20065、20066 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
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

对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立案调查。截至目前,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公
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
    2、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6 日披露了《关于解除招商引资协议的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4 日收到贵
溪市商务局送达的函件,因受客观因素影响,公司至今未正式启动搬
迁及注册地变更,且时间已超过 6 个月。贵溪市商务局正式函告公司

解除双方于 2020 年 7 月 30 日签署的《招商引资协议》。
    3、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6 日披露了《2020 年度业绩预告》(公

告编号:2021-008),预计 2020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2020 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在 2020 年年度

报告披露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4、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6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号被

冻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截至公告披露当日,公
司及子公司 51 个银行账号被冻结,冻结账户余额合计 1,082.28 万元。
公司正采取措施,努力解决银行账号冻结事宜。
    5、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4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违规担保事项的进
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公司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

院执行通知书((2021)沪 01 执 292 号)。关于本借贷纠纷案件,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由于申请执行人杨

志英申请强制执行,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照规定责令相关借贷
及担保主体履行相应给付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公告。
    6、公司目前资金紧张,经营困难,正持续开展战略投资者引入

工作,以期缓解公司资金紧张状况,目前尚未取得有效进展。
    7、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者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

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8、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
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股票异常波动期间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9、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

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
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

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
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
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3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