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生物:关于收到股东临时提案事项的公告2019-04-16
证券代码:300313 证券简称:天山生物 公告编号:2019-046
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股东临时提案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5 日收到持股 3%以上股东芜湖华融渝稳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向公司正式提交
的《关于增补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案》,要求公司 2019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新增一项议案,增加徐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
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对上述临时提案进行审核后,一致同意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
事项,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而《公司章程》规定董事
候选人应由提名人在董事会召开 10 日前将候选人的简历和基本情况以书面形式
提交董事会,然后由董事会负责制作提案并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本次股东大会审
议的董事候选人,系由天山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19 日推荐,由公
司提名委员会经过资格审查,并于 2019 年 3 月 26 日召开会议同意提名,并提交
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于 2019 年 4 月 8 日召开会议同意《关于补选第四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提交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已发出
股东大会通知。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及提交
股东大会的程序履行完毕,符合《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芜湖华融渝稳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于 2019 年 4 月 15 日提出增补董事候选人的提案,已经超过《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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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程》规定的时限要求,因此,本次董事候选人提名不符合《公司章程》相关规
定。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股东芜湖华融渝稳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提交
的临时提案不符合《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决定不予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三次股
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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