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生物:董事会关于非标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2019-04-26
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非标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天山生物”、“公司”)2018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出具了非标
准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19〕8-229 号)。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
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2018
年修订)》要求,现就涉及事项说明如下:
一、涉及事项基本情况及会计师意见
(一)出具保留意见的事项
2018 年度,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大象广告有限责任公
司(以下简称大象广告公司)96.21%股权,投资成本为 237,261.43 万元。公司认
为,虽然其持有大象广告公司半数以上股份,但无法切实行使表决权,也无法主
导大象广告公司的经营活动,不拥有对大象广告公司的控制权,因此未将大象广
告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该项长期股权投资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项下
列报并采用成本法计量。资产负债表日,天山生物公司对该项长期股权投资的可
收回金额进行估计,按预计可收回金额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179,565.01 万元,计入当期损益。
会计师意见:我们无法就天山生物公司是否实际控制大象广告公司及上述资
产减值准备的计提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
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
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我们独立于天山生物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
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保留意见提供了基础。
(二)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的内容
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23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新
证调查字 2019001 号),因天山生物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天山生物公司立
案调查。
会计师意见:截至本审计报告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天山生物公司
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尚在调查过程中。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三)审计报告中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内容
公司 2018 年度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94,574.40 万元,经营活动产
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05.36 万元。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天山生物公司流
动负债高于流动资产 73,873.05 万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银行借款金额为
36,193.99 万元。
会计师意见:如《审计报告》(天健审〔2019〕8-229 号)中“三、与持续
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所述:“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
附注二(二)所述,天山生物公司 2018 年度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94,574.40 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05.36 万元。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天山生物公司流动负债高于流动资产 73,873.05 万元,其中一年
内到期的银行借款金额为 36,193.99 万元。这些事项或情况,连同财务报表附注
十一(二)所示的其他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天山生物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
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公司董事会对相关事项的意见
(一)对于无法控制大象广告及计提减值事项意见及影响
2018 年,公司以 23.73 亿元向大象广告原股东陈德宏、华融渝稳、华融天泽
等 36 名交易对方收购大象广告 96.21%的股权。此后,公司对大象广告建章立制、
谨慎授权,同时制定了对大象广告及所属公司财务、信息、人事、行政、运营等
方面的对接机制,陈德宏及相关人员均表现遵守和配合。该交易事项于 2018 年
4 月 26 日完成资产交割过户。2018 年 5 月 23 日,新增 115,624,607 股股份上市,
公司完成向交易对方支付 17.96 亿元股份对价。由于陈德宏及其团队恶意欺诈和
蓄意隐瞒,公司作为大象广告 96.21%的股东,误以为通过上述管控措施已经控
制大象广告,于 5 月起合并了会计报表。
2018 年 11 月公司发现大象广告的原实际控制人陈德宏,涉嫌故意在企业并
购过程中通过一系列手段伪造公司账目和相关材料,虚增大象广告净资产、利润,
隐匿巨额担保、巨额负债,骗取公司对大象广告进行收购,并在其后利用其本人、
配偶等的职务之便继续挪用公司巨额资金,侵占公司资产。昌吉回族自治州公安
局已立案侦查,并对已支付的股份予以冻结。陈德宏已于 2019 年 1 月 11 日被刑
事拘留,于 2019 年 2 月 15 日被批准逮捕。
按照大象广告的公司章程,公司持有大象广告多数表决权,但是执行董事陈
德宏未切实代表公司意志正常行使执行董事权利,同时受陈德宏先生及其关联人
的影响,大象广告关键岗位人员拒绝和阻挠公司行使正常的股东权利;公司无法
通过内部管理信息渠道及时获取大象广告在生产经营、资金管理、对外担保、关
联交易等方面的重要信息,公司无法切实行使表决权;执行董事陈德宏的涉嫌违
法、违规行为及故意隐瞒和实施阻碍行为等客观行为表明,公司无法实际主导大
象广告的相关活动,未能拥有对大象广告的实际控制权。
由于原实际控制人陈德宏涉嫌合同诈骗,大象广告公司在重组及经营过程中
存在挪用资金和违规担保,存在大额欠税,存在伪造合同虚增收入、少计成本的
情况;同时,由于大象广告公司未及时支付地铁媒体经营权费构成违约,相关地
铁媒体运营公司已明确要求解除合同,要求大象广告公司承担违约损失。因上述
事项的影响,大象广告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鉴于大象广告公司
在企业并购中涉嫌财务造假,大象广告公司原实际控制人陈德宏因涉嫌合同诈骗
罪已被批准逮捕,公司认为股份收购涉及的尚未支付的现金对价 57,696.41 万元
无需支付。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该项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以
尚未支付的现金对价确定为该项长期投资的预计可收回金额,按照预计可收回金
额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1,795,650,146.71 元,计入当期损益。
上述两事项对报告期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二)对于公司被立案调查事项影响的意见
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23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新
证调查字 2019001 号),因天山生物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天山生物公司立
案调查。截至目前,中国证监会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
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公司发现陈德宏涉嫌违法违规事项后,
主动向监管部门汇报,主动披露,积极采用包括法律手段在内的一切措施维护上
市公司利益,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和监管部门的调查工作,
努力尽快还原事实真相,尽可能的挽回损失,减少该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三)对于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意见
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94,574.40 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为-1,205.36 万元。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天山生物公司流动负债
高于流动资产 73,873.05 万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银行借款金额为 36,193.99 万元。
这些情况可能导致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已对本公司的持续
经营能力进行了充分详尽的评估,包括审阅管理层编制的本公司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 12 个月的营运资金预测,认为本公司可以获取足够的融资来源,以保
证营运资金、偿还到期债务和资本开支的需要,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三、消除相关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
(一)公司积极采用包括法律手段在内的一切措施维护上市公司利益,维护
广大投资者利益,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和监管部门的调查工作,努力尽快还原事实
真相,尽可能的挽回损失,减少该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二)为保证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根据目前实际情况,拟采取下列措施:
1、及时调整经营方向。公司尽快降低和消除因合同欺诈导致的广告媒体运
营业务无法正常开展的影响,集中优势资源重点打造并发展牛育种业务和引进进
口牛等畜牧业务;
2、 改进业务管理模式。公司积极改变业务管理模式,通过与畜牧业务管理
团队签订事业合伙制经营协议,进一步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保证畜牧业务稳中
有升;
3、 优化人力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人员配置,提高组织运行效率,与业务
调整同步推进人员优化调整。
4、引进新的战略合作方。公司和控股股东正在与拟引入新的战略合作方进
行商谈,通过战略合作方提供资金或优质的增信措施,保证自 2018 年 12 月 31
日起至少 12 个月内能够获取足够的营运资金;
5、获取金融机构持续授信。公司正在积极与各金融机构进行协商,获取新
的授信额度,保证自 2018 年 12 月 31 日起至少 12 个月内能够获取足够的资金偿
还将到期的债务
6、争取相关主管部门支持。努力争取相关主管部门的支持,协调上下游客
户和金融机构,帮助公司解决所面临的经营困境,在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条件下争
取更多优惠措施;
7、获取实际控制人承诺。获取实际控制人李刚自 2018 年 12 月 31 日起至少
12 个月内向本公司提供必要的财务支持的承诺,以保证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
特此说明。
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