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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山生物: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7-02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充分了解了聘任及补选人员的教育背景、职业

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三次临时

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蔺进先生
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

    二、《关于补选公司部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各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

鉴于公司董事变更,同意补选吴新忠先生担任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

    对于以上议案,经认真审阅,我们认为:

    公司根据《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第四届董事会聘任蔺进先

生为公司总经理、补选吴新忠先生担任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

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任职

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相关职务的条件,相关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

历和身体状况,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专业素质和职业操守,能够胜任所

任岗位职责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聘任和补选的结果。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李宇立、李大明、吴新忠


                                                   二〇二〇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