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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戴维医疗: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15-08-11  

						证券代码:300314       证券简称:戴维医疗   公告编号:2015-055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5年8月10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和现场

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

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会议通

知已于2015年7月31日以专人送达、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董事长

陈再宏先生召集和主持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本

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15年半年度报告》和《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细内容见

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
公告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本
议案已由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的
核查意见。
     本议案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因公司《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中的生产范围描述方式发生变更,
需对公司的经营范围所涉内容进行相应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原内容:
    第二、三类 6854 手术室、急救室、诊疗室设备及器具,第二类 6821 医用电子仪器设备,
第二类 6822 医用光学器具、仪器及内窥镜设备,第二类 6823 医用超声仪器及有关设备,第
二类 6826 物理治疗及康复设备,第二类 6841 医用化验和基础设备,第二类 6856 病房护理
设备及器具,第二类 6864 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第二类 6870 软件制造;以下第二、三类医
疗器械的批发、零售:医用电子仪器设备(除植入式心脏起搏器、有创医用传感器),医用
超声仪器及有关设备,医用激光仪器设备,手术室、急救室、诊疗室设备及器具,医用高分
子材料及制品(除一次性输血、输液器具);第 2 类:普通诊察器械,医用光学器具、仪器
及内窥镜设备,第二类:腹部外科手术器械、泌尿肛肠外科手术器械(在许可证件有效期限
内经营)。第一类 6856 病房护理设备及器具的制造;第一类医疗器械的批发、零售;自营
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现修改为:
    第二、三类:6854 手术室、急救室、诊疗室设备及器具;第二类:6826 物理治疗及康
复设备-3 光谱辐射治疗仪器,第二类:6856 病房护理设备及器具-4 医用供气、输气装置,
第二类:6864 医用卫生材料及辅料-2 辅料、护创材料;以下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的批发、
零售:医用电子仪器设备(除植入式心脏起搏器、有创医用传感器),医用超声仪器及有关
设备,医用激光仪器设备,手术室、急救室、诊疗室设备及器具,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除
一次性输血、输液器具);第 2 类:普通诊察器械,医用光学器具、仪器及内窥镜设备,第
二类:腹部外科手术器械、泌尿肛肠外科手术器械(在许可证件有效期限内经营)。第一类
6856 病房护理设备及器具的制造;第一类医疗器械的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
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终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中的生产范围描述方式发生变

更,董事会提议对《公司章程》中的经营范围条款进行修订,并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工商变更报备登记等相关手续。具体内

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章程修改对照

表》以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由于公司原董事陈云勤先生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不足《公

司章程》规定的9人,经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陈再宏

先生提名,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增补娄达波先生为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任职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娄达波先生的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出具了专项独立意见,本议案事项尚需提

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因陈云勤先生辞去了公司副董事长、董事职位,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陈再慰先生为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副董事长,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

届满。陈再慰先生的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下属提名委员会成员的议

案》
       因公司原第二届提名委员会成员陈云勤先生辞职,经审议,公司

董事会补选陈再慰先生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其任期自本次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提名委员会届满。陈再慰先生的个人简历详见

附件。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下属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

员的议案》

    因公司原第二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陈云勤先生辞职,经审

议,公司董事会补选陈再慰先生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

员,其任期自本次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届满。陈

再慰先生的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定于2015年8月26日(星期三)上午9:30在公司会议

室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

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10日
附件:1、陈再慰先生简历
    陈再慰先生,公司董事,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

权,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宁波戴维机电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宁波勤发置业有限公

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象山象牌动力制造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

理、宁波戴维进出口有限公司监事、宁波宏伟机电有限公司监事、象

山县石浦东港冷冻厂(普通合伙)执行合伙人、象山强力钢结构制造

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公告日,陈再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58,320,000 股。陈

再慰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娄达波先生简历
    娄达波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

中共党员,1993年至1996年就读于浙江大学电子工程系电子工程专

业;1997年至2013年在宁波戴维公司任车间主任、制造部经理、采购

部经理、技术开发部经理、环保部经理;2013年至今任宁波甬星医疗

仪器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5年7月起任无锡希瑞生命科技

有限公司董事,曾参加环保处理系统、全自动机械手焊接、SMT全自

动焊接线设计工作,在公司期间一直从事新产品和新材料的设计、应

用和生产过程等方面的领导工作。

    截至公告日,娄达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娄达波先生与公司其
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的

实际控制人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