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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戴维医疗: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6-04-14  

						证券代码:300314       证券简称:戴维医疗   公告编号:2016-022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6年3月31日召开的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

告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本次分派距离股东大会通

过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88,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400000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

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36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

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

股派0.40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

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

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

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对于QFII、

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

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

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80000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40000元;持

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4月20日,除权除息日为:

2016年4月21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6年4月2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

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6年4月2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

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149                  陈云勤

  2            01*****311                  陈再宏

  3            01*****946                  陈再慰

  4            01*****895                  李则东

  5            01*****188                  俞永伟
  6            00*****921                   毛天翼

  7            01*****825                   林定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6年4月13日至登记日:

2016年4月20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

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象山经济开发区滨海工业园金兴路35号

      咨询联系人:李则东、陈志昂

      咨询电话:0574-65982386

      咨询传真:0574-65950888

六、备查文件

      1、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