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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戴维医疗: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16-09-12  

						证券代码:300314       证券简称:戴维医疗   公告编号:2016-033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6年9月5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送达

各位董事,会议于2016年9月12日上午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

召开,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

定。本次会议由陈再宏董事长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

事9人,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

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陈再

宏、陈再慰、李则东、俞永伟、娄达波、许芳芳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现任第二届独立董事陈赛芳、陆振一、王耀对本议案发表了

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任

职资格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的提名。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郑燕、

史志振、茅开浪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现任第二届独立董事陈赛芳、陆振一、王耀对本议案发表了

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任职

资格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的提名。

    独立董事候选人需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本
议案已由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的
核查意见。
    本议案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披露媒体的《关
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9月12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1、陈再宏先生, 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

本科学历,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浙江省医疗器械行业协会副会长、

中国民主促进会宁波委员会会员、中国医学装备协会理事、中国医疗

器械行业协会常务理事、中国生物医学工程学会理事、宁波市政协委

员、象山县人大代表。陈再宏先生于2003至2005年度连续被评为象山

工业企业十大杰出企业家,2008年度石浦镇工业经济优秀青年企业

家,2013年被评为第三届象山县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宁

波市精英企业家。陈再宏先生多年来一直参与婴儿培养箱,辐射保暖

台的研发设计工作和公司的管理工作,曾荣获2008-2009年度象山县科

学技术奖,2010-2011年度象山县科技进步奖二等奖。曾任宁波戴维医

疗器械有限公司总经理、宁波维尔凯迪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

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宁波维尔凯迪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截至公告日,陈再宏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1,108,200股。陈再

宏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陈再宏先生作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

    2、陈再慰先生, 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

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宁波戴维机电科技发展有
限公司董事长、宁波勤发置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象山象牌

动力制造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宁波戴维进出口有限公司监事、

宁波宏伟机电有限公司监事、象山县石浦东港冷冻厂(普通合伙)执

行合伙人、象山强力钢结构制造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截至公告日,陈再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8,320,000股。陈再

慰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陈再慰先生作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

    3、李则东先生, 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

学历,中共党员,经济师。于1996.3至1998.12月任宁波戴维医疗器械

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于1999至2006年任宁波戴维医疗器械有限公

司财务部经理、于2007年起至2010年8月任宁波戴维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财务总监,曾被授予象山县二轻系统财务管理先进工作者、象山县先

进生产者,现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深圳市阳和生物

医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公告日,李则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72,000股。李则东先

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

东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李则东先生作为公司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
的情形。

    4、俞永伟先生, 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

学历,中共党员,工程师。曾任宁波戴维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技术开发

部经理、副总工程师、研发中心副主任。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公告日,俞永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50,500股。俞永伟先

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

东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俞永伟先生作为公司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

的情形。

    5、许芳芳女士, 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

学历、中共党员、医疗器械工程师。曾任宁波戴维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总工程师办公室主任、标准化部主任,现任公司董事、质检部经理。

    截至公告日,许芳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许芳芳女士与公司其

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的

实际控制人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许芳芳女士作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

   6、娄达波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

历,中共党员,1993年至1996年就读于浙江大学电子工程系电子工程
专业;1997年至2013年在宁波戴维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任车间主任、制

造部经理、采购部经理、技术开发部经理、环保部经理;曾参加环保

处理系统、全自动机械手焊接、SMT全自动焊接线设计工作,在公司期

间一直从事新产品和新材料的设计、应用和生产过程等方面的领导工

作。现任宁波甬星医疗仪器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无锡希瑞生

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公司董事。

    截至公告日,娄达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娄达波先生与公司其

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的

实际控制人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娄达波先生作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

    7、郑燕女士,1970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

党员、大专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土地估价

师,曾任象山审计师事务所所长助理,在会计、评估、审计等财务相

关领域拥有丰富的经验。现任象山天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副

所长,宁波市注册评估师协会常务理事。

    截至公告日,郑燕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郑燕女士与公司其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的实际

控制人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郑燕女士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

    8、史志振先生, 1965年10月出生,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浙江

医科大学医学系,本科学历,副主任医师,象山第二届十佳医生、象

山县首届及第二届医学学科带头人,曾任象山第一人民医院儿科住院

医师、主治医师,从事临床儿科工作26年,在儿内科及新生儿科等医

学领域拥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先后在省级以上医学刊物上发表专业论

文数篇,现任象山县第一人民医院儿科副主任医师、儿科科主任。

    截至公告日,史志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史志振先生与公司其

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的

实际控制人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史志振先生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

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

    9、茅开浪先生, 1965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

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1985年至1988年间就读于浙江医科大学(现

浙江大学),1988年7月大学毕业后在宁波市妇女儿童医院从事医疗设

备维修及管理相关工作,历任宁波市妇女儿童医院助理工程师、工程

师、高级工程师。2014年5月被评为浙江省资深临床医学工程师。

    截至公告日,茅开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茅开浪先生与公司其

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的

实际控制人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茅开浪先生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

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