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维医疗: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17-04-11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
将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或“保
荐机构”)作为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戴维医疗”或“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创业板
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2014年12月修
订)》等有关规定,经审慎尽职调查,就戴维医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
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383号文批准,向社会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发行价格每股20.00元。此次公开发行,
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40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34,026,500.00元,
募集资金净额为365,973,500.00元,其中超募资金净额179,887,500.00元。以上
募集资金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2年4月28日出具的天健
验【2012】118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资金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资金情况
截至2017年3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20,000台婴儿保育设
备扩建项目”和“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共使用金额13,258.05万元,募集资金余
额4,286.4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
调整后投 累计投资 利息收入净 募集资金余
项目名称 承诺投资
资金额 金额 额 额
金额
年产20,000
台婴儿保育
13,394 13,394 11,274.59 939.11 3,058.52
设备扩建项
目
技术研发中
3,000 3,000 1,983.46 211.35 1,227.89
心项目
合计 16,394 16,394 13,258.05 1,150.46 4,286.41
注:利息收入净额为公司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结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年产20,000台婴儿保育设备扩建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11,274.59万元,累计投入比例为84.18%,结余募集资金2,119.41万元(不含利
息收入净额),节约金额占承诺投资总额的比例为15.82%,不存在重大差异。“技
术研发中心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983.46万元,累计投入比例为66.12%,结
余募集资金1,016.54万元(不含利息收入净额),节约金额占承诺投资总额的比
例为33.88%,不存在重大差异。该两项目募集资金结余的主要原因是在项目实施
过程中,严格管理,合理配置资源,在确保项目质量及顺利建设的前提下,节约
部分设备购置成本,同时项目中铺底流动资金未动用,从而节约了项目实际总投
资。
三、将募投项目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了最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
效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余资金4,286.41
万元(含截至2017年3月31日利息收入净额)及募集资金专户后期利息收入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上述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注销存放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次公
司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
使用,不会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
转换公司债券等。
公司最近12个月内未将自有资金用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
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现金管理除外)等财务性投资,或者从事证券投
资、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在本次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后的未来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包括财务性投资)以及为他
人提供财务资助。
四、相关审批和核准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
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
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结项并拟将结余资金及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发展
的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
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待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后方可实施。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拓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降低财务费用,有利于提高公司
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该项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及利
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运营的需要,能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及
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该方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
施。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宁波戴维医疗器械
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
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周忠军 孙永波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2017 年 4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