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维医疗:独立董事关于对参股子公司无锡希瑞生命科技有限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2-12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对参股子公司无锡希瑞生命科技有限公司
减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戴维医疗”)《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此次对参股子公司无
锡希瑞生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希瑞科技”)减资暨关联交易
事项的有关情况进行了认真审议,我们认为:
公司本次对参股子公司希瑞科技的减资事项,是因希瑞科技战略
调整及经营管理原因,其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减少希瑞科技注册资本,
并以戴维医疗单方减资的形式进行。而公司此次履行减资协议系收取
减资对价,有利于公司及时回收资金,进一步优化公司投资布局,不
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在审议该议案时,审议及表
决程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
公司对参股子公司希瑞科技实施减资。
(此页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
参股子公司无锡希瑞生命科技有限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
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茅开浪 史志振 郑燕
2018 年 02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