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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戴维医疗: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18-04-10  

						证券代码:300314       证券简称:戴维医疗   公告编号:2018-019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于2018年4月8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应

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3月29日以
专人送达、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董事长陈再宏先生召集和主持了本次

会议,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

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 2017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在本次会议上,各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17年度独立董事
述职报告》,并将在2017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同日披露于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

网站上的公告。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 2017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017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17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财务数据内容详见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公告的《2017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中的相关内

容。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17年实现的净

利润为62,446,262.56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司2017年度

实现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6,244,626.26元。加上结存的剩余

未分配利润268,204,648.87元,截止2017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

配利润为324,406,284.17元。

       综合考虑公司 2017 年度的盈利水平和整体财务状况以及公司未来的

发展潜力,同时能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提议本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为:拟以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288,000,00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5 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送现金红
利人民币 14,400,000.00 元(含税)。累计剩余未分配利润 310,006,284.17

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该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

的《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
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

的《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

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

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其责任和义务。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同时结合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意见,

提议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

构,聘期一年。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董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参考国内同行业公司董事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

定公司董事2018年的薪酬具体如下:

    1、不参与公司经营的董事不领取董事职务报酬;在公司担任具体管

理职务的董事(包括董事长),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领取相应的

报酬,不再领取董事职务报酬。

    2、公司独立董事的职务津贴为税前人民币6.86万元。

    3、董事报酬包含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由公司根据税法规定由公

司统一代扣代缴。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为优化公司治理,规范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特对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规定如下:

    1、公司2018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根据如下考核方案确定达标年
薪: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实际薪酬与其绩效考核结果相关,在2017年薪酬

基础上,实际薪酬参考其2018年业绩考核结果进行浮动,浮动范围为正负

20%。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向公司领取的薪酬均为税前收入,个人所得税

由公司根据税法规定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

资金使用》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生

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公司拟将剩余超募资金2,540.95万元(实际金额

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完成

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实施后,公司超募资金将全部使用完毕。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8-2020

年)>的议案》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

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中国证监会《关

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规定,公司董

事会综合公司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

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特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

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未来三年股东分

红回报规划(2018-2020年)》。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2017 年末公司对各类资产进

行了清查,并进行分析和评估,经资产减值测试,公司认为部分资产存在

一定的减值迹象,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

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决定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共计

783.77 万元。本次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

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文件详见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14、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42号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

号)及《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

的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

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

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文件详见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1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

的《关于召开 2017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意见;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04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