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戴维医疗: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8-04-10  

						证券代码:300314     证券简称:戴维医疗    公告编号:2018-025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戴维医

疗”)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383号文批准,向

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发行价格每股20.00

元。此次公开发行,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400,000,000.00元,扣除各

项发行费用34,026,5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365,973,500.00元,

其中超募资金净额179,887,500.00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2年4月28日出具的天健验【2012】118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已披露的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500万元提前偿还银行贷款及使用

超募资金2,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目前,该笔超募资金已

经实施完毕。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3,500万元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截至目前,该笔超募资金已经实施完毕。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5,000万元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截至目前,该笔超募资金已经实施完毕。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5,000万元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截至目前,该笔超募资金已经实施完毕。

   三、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

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要求,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拟将剩余超募资金

2,540.95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

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完成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
   四、本次超募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及必要性

    鉴于公司发展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财务

状况及生产经营需求,公司拟使用剩余超募资金2,540.95万元(实际

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一方面可提

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募集资金更有效的利用,另一方面有利于缓解

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提升

公司的经营效益,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五、公司说明及相关承诺

    公司过去12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现金管理除外)、

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上述高风险投资。

   六、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1、2018年4月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

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董事会决议

公告。

    2、2018年4月8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

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监事会决议

公告。
    3、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届时将以现场

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

    七、专项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

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有效解决公司经营业务增长对流

动资金的需求。本次利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

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一致认为:本次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生产经营需要,节省公司财务费用,符

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同时,公司最近12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

委托理财(现金管理除外)、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公司亦承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12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

投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

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

此,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申万宏源”)经核查后出具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

司关于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申万宏源

认为:
    1、公司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

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的

要求。

    2、本次拟使用剩余超募资金 2,540.95 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

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创业板信息披露业

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中“超募资金用

于补充永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得

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及其他有关条款的规定。

    3、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支出,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4、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经过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的要求。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已分别经董事会全体董事审议通过和监事会

全体监事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

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上述事项还需要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提供

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5、经核查,戴维医疗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

财(现金管理除外)、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承

诺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现金管

理除外)、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

助。

       6、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距离上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已超过十二个月,符合《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

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将切实履行

保荐机构职责和义务,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得用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

售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现金管理除外)等财务性投资等,

督促公司围绕主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形成良好的业绩回报。

       鉴于上述原因,申万宏源认为戴维医疗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具有合理性及必要性,申万宏源同意戴维医疗本次超
募资金使用计划。该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后方可实施。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宁波戴维医疗器械

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04 月 0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