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维医疗: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4-12
证券代码:300314 证券简称:戴维医疗 公告编号:2019-021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
年4月1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7年6月发
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9号—关于权益法下投资净损失的会计处
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0号—关于以使用固定资产产生的收入
为基础的折旧方法》、《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1号—关于以使用无形
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摊销方法》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2号—
关于关键管理人员服务的提供方与接受方是否为关联方》等四项解释;
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
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要求对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
收入准则的企业应按相关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
相应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变更的具体内容
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
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资产负债表主要是归并原有项目:
(1)“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收票
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2)“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归并
至“其他应收款”项目;
(3)“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
项目;
(4)“工程物资”和“在建工程”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
目;
(5)“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付票
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6)“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归并
至“其他应付款”项目;
(7)“专项应付款”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8)“持有待售资产”行项目及“持有待售负债”行项目核算
内容发生变化。
2、利润表主要是分拆项目,并对部分项目的先后顺序进行调整,
同时简化部分项目的表述:
(1)新增“研发费用”项目,从“管理费用”项目中分拆“研
发费用”项目;
(2)新增“其中: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项目,在“财务
费用”项目下增加“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3)“其他收益”、“资产处置收益”、“营业外收入”行项
目、“营业外支出”行项目核算内容调整;
(4)“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
益中享有的份额”简化为“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主要落实《〈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
薪酬〉应用指南》对于在权益范围内转移“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
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时增设项目的要求:
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列报和调整,对公司资产
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均无实质性影响。
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
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及其解读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编制 2018 年度财务报表,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17
年度财务报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单位:元
原列报报表项目及金额 新列报报表项目及金额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
16,261,882.86
应收账款 16,261,882.86 款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349,645.22
其他应收款 349,645.22
固定资产 233,274,144.78 固定资产 233,366,789.82
固定资产清理 92,645.04
在建工程 6,568,581.29
在建工程 6,568,581.29
工程物资
应付票据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
58,638,322.89
应付账款 58,638,322.89 款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1,681,123.52
其他应付款 1,681,123.52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管理费用 30,233,724.78
管理费用 48,246,380.84
研发费用 18,012,656.06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
4,569,409.92 5,856,594.59
有关的现金[注] 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
933,287,184.67 932,000,000.00
有关的现金[注] 动有关的现金
[注]:将实际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1,287,184.67元在现金流量表中的列报由“收到其他与投
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调整为“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2019年4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
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
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董事会同意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
更,公司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形。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符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
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0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