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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戴维医疗: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8-27  

						证券代码:300314      证券简称:戴维医疗    公告编号:2019-055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

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财政部于2017年陆续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

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

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

四项会计准则(简称“新金融准则”),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

日起开始执行。

    2、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

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

则的非金融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

的财务报表。公司按照上述通知及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

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后的会计政策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

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2017年发布的新金融准则以及财政

部印发的财会[2019]6号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

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

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的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新会计政

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新金融准则相关会计政策变更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

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

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三类。

       2.调整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

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应将之前已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不得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

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

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

      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根据新金融准则衔接规定要

      求,公司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

      影响公司2018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二)财务报表格式相关会计政策变更

           执行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

      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根据财会[2019]6号文

      件的要求,公司拟调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的列示,并对可比会计期间

      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资产负债表,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收票

      据”及“应收账款”;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

      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列报和调整,对公司资产

      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均无实质性影响。
           本公司根据财政部2019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

      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编制了2019

      年中期的财务报表,并按照新报表格式追溯调整了2018年12月31日的

      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数据,相关列报调整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合并资产负债表(元)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元)
    容和原因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公司将“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
及应收账款”项目
分别计入“应收票 应收账款                           7,692,116.88                 7,653,814.83
据”项目和“应收
账款”项目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7,692,116.88                      7,653,814.83


公司将“应付票据 应付票据
及应付账款”项目
分别计入“应付票 应付账款                                                             45,832,938.10
据”项目和“应付                                      47,836,015.63
账款”项目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45,832,938.10
                                      47,836,015.63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2019年8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

      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

      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董事会同意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

      更,公司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形。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符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

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2019年半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0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