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维医疗: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19-10-15
证券代码:300314 证券简称:戴维医疗 公告编号:2019-070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
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19 年 10 月 15 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在公
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四届监事会成员后,经全
体监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会议通知以电话、口头等方式向
全体监事送达。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红主持,应参与表决的监事
3 名,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监
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
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全体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选举陈红女士为第
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至本届监事会任
期届满为止。陈红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 年 10 月 15 日
附件:陈红女士简历
1、陈红女士,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
历,中共党员、工程师、高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曾任宁波戴维医
疗器械有限公司信息策划部副经理,现任公司办公室主任、公司职工
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工会主席。
截至公告日,陈红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陈红女士与公司其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的实际
控制人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