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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戴维医疗: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19-10-15  

						证券代码:300314     证券简称:戴维医疗    公告编号:2019-070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

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19 年 10 月 15 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在公

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四届监事会成员后,经全

体监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会议通知以电话、口头等方式向

全体监事送达。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红主持,应参与表决的监事

3 名,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监

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

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全体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选举陈红女士为第

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至本届监事会任

期届满为止。陈红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 年 10 月 15 日
附件:陈红女士简历
   1、陈红女士,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

历,中共党员、工程师、高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曾任宁波戴维医

疗器械有限公司信息策划部副经理,现任公司办公室主任、公司职工

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工会主席。

   截至公告日,陈红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陈红女士与公司其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的实际

控制人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