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维医疗: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0-04-10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
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止2019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
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
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本报告期公司已按照企业
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
1
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在董事会、管理层及全体员工的持续努力下,公司已经建立起一套比较完整
且运行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从公司层面到各业务流程层面均建立了系统的内部
控制及必要的内部监督机制,为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
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了合理保障。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持续组织公司本级、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对内控设计及执行情况进
行系统的自我评价。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本级)、
宁波维尔凯迪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甬星医疗仪器有限公司
(全资孙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100.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
100.00
总额之比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人力资源、社会责任、内
部审计、货币资金控制、销售与收款业务、采购与付款业务、合同管理、存货管
理、固定资产、研发管理、会计管理系统、关联交易、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募
集资金使用的控制、信息系统管理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具体阐述如下:
1、管理理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坚持用高标准、严要求的
运作理念管理公司。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实施非常重视,认为只
有建立完善高效的内部控制才能使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有条不紊、才能提高工作
效率、才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管理水平。
2、组织架构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建立了健
2
全、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比较科学地划分了每个组织单位内部的责
任权限,形成相互制衡机制。同时公司各部门、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均制定
了完备的工作制度,形成了一整套完整、合规、有效的体系。
3、人力资源
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制定了系统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对人员录用、员工
培训、工资薪酬、福利保障、绩效考核、内部调动、职务升迁等进行了详细规
定,并建立了一套完善的绩效考核体系。
4、社会责任
公司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在安全生产、质量、环境、职业健康等方面制定了较为完善的管理制
度及标准体系,在严格质量控制和检验的同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在追求经济
效益的同时注重环境保护和节能降耗。公司以促进社会和谐为已任,不仅认真履
行对股东、员工及其他相关利益方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更努力为社会公益事业做
出力所能及的贡献。公司主动接受监管部门、社会各界的监督,不断提升社会责
任管理体系的建设,支持社会公益事业,扶助弱势群体,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
贡献。
5、内部审计
公司审计部为专门的内部审计机构,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制定了《内
部审计制度》。配备了3名专职审计人员,对公司内部机构的设置和职责履行情
况、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等情况进行监督检
查,以促进公司完善内部控制体系,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审计部和内
审人员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指导下,独立行使审计职权,不受其他任何部门或
个人的干涉。
6、财务管理
公司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法》、《税法》等法律法
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建立了一套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具体包括
《财务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存货管
理制度》等。
公司在财务方面建立严格的内部审批流程,清晰地划分了审批权限,明确了
授权及签章等内部控制环节,实施了有效的控制管理,对采购、生产、销售、财
3
务管理等各个环节进行有效控制,确保会计凭证、核算与记录及其数据的准确
性、可靠性和安全性。
对于日常经营活动中的常规性交易,公司明确各岗位办理业务和事项的权限
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应责任。公司规定了部门负责人、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
长、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对于重大合同、重大交易等特殊事项,超过权限范围的
按照逐级审批或者授权的方式进行办理。
7、研发管理、
公司鼓励自主创新,重视新产品开发,设立了专门的技术研发中心,在研发
过程中严格遵循相关流程,同时贯彻执行《保密协议》,确保整个研发过程有章
可循、规范、安全、有效,有力地保障了研发成果的质量,提高了产品竞争力,
实现了效益最大化。
8、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1)对外投资的内部控制:公司在《公司章程》以及《对外投资决策制度》
中明确规定了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决策程序,并严格执行。
(2)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公司在《公司章程》以及《对外担保决策制度》
中明确规定了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决策程序,并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3)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根据《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有关
规定,为避免由关联交易产生利益冲突,董事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应执
行关联董事回避制度,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应严格执行
关联股东回避制度,不应当参加表决,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应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
的表决情况。
9、募集资金使用的控制
公司依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
存放和使用事项。
10、信息披露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了重大信息的范围和内容,以及重大信
息的传递、审核、披露流程;制定未公开重大信息的保密措施,明确内幕信息知
情人的范围和保密责任;明确规定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
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信息披露事务中的权利和义务、信息披露义
4
务人的责任、投资者关系活动的行为规范等,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管理、采购业务、销售业务、财务报
告、合同管理、资产管理等方面。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其配套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
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
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 定性标准
缺陷类别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①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并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或
不利影响;
②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在经过
合理时间后,未得到整改;
③公司已经公告的财务报告发生重大差错或违规事件;
④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但公司内部控制
运行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⑤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
效。
5
重要缺陷 ①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②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③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
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④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
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 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2)定量标准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定量标准以合并会计报表利润总额、合并会计报表
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报表相关
的,以利润总额指标衡量。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
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
下:
类别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利润总 利润总额的10%<错 利润总额的5%<错报金额≤ 错报金额≤利润
额指标 报金额 ,且错报金 合并利润总额的10%,且错报 总额的5% ,且
额>600万元。 金额>300万元。 错报金额≤300
万元。
资产总 资产总额的1%<错 资产总额的0.5%<错报金额 错报金额≤资产
额指标 报金额 ,且错报金 ≤合并资产总额的1% ,且错 总额的1% ,且
额>5000万元。 报金额>2000万元。 错报金额≤2000
万元。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定性标准:
6
缺陷类别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①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受到国家政府部门行政
处罚,且已正式对外披露并对公司造成重大负面影响;
②违反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决策失误,给公司造成重大财产损失;
③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性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④媒体频频曝光重大负面新闻,对公司声誉造成重大损害,且难以
恢复声誉;
⑤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安全责任事故;
⑥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⑦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其他情形。
重要缺陷 ①公司经营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省级以下政府部门处罚;
②违反决策程序,导致决策失误,给公司造成较大财产损失;
③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④媒体出现负面新闻,波及局部区域;
⑤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⑥对公司造成重要不利影响的其他情形。
一般缺陷 ①违反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但未造成损失或者造成的损失轻微;
②决策程序效率不高,影响公司生产经营;
③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④内部控制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2)定量标准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定量标准根据缺陷可能造成直接财产损失绝对金额
或潜在负面影响等因素确定。
7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内部控制缺陷 给公司带来的直接损失金 潜在负面影响
评价标准 额(S)
S≥利润总额的10%,且损 对公司带来较大影响并以公告形式
重大缺陷
失金额≥300万元。 对外披露
重要缺陷 利润总额的5%<S<利润总 受到省级(含省级)以上政府部门
额的10%以下,且损失金额 或监管机构处罚,但未造成重大负
>100万元。 面影响
一般缺陷 S≤利润总额的5%,且损失 受到省级以下政府部门处罚,但未
金额≤100万元。 造成负面影响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无需整改。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无需整改。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与内部控制相关的重大事项。
2020年,公司将继续强化内部控制,完善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
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的内部控制,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细化内
控监督管理,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04 月 08 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