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维医疗: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21-02-09
证券代码:300314 证券简称:戴维医疗 公告编号:2021-015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02
月 07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概述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母公司 2020 年实现
的净利润为 109,976,904.02 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司 2020
年度实现净利润的 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 10,997,690.40 元。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 470,685,512.33 元,母公司年
末资本公积金余额 166,328,673.08 元。
结合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和盈利情况,为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
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并考虑到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定2020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88,000,000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送现金红
利人民币43,200,000.00元(含税)。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剩余未分配利润为427,485,512.33元,结
转以后年度分配。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
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
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和股东回报规划,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
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经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
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02 月 0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