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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戴维医疗: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02-09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
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
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维护公司利益
和股东权益为原则,认真、勤勉地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全体监事列席

了各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
大决策以及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
履职情况等方面进行全面的检查和监督,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
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现就本年度的
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0 年度监事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4 次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
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全
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了各次会议,并对提交监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
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名称         召开的时间                    通过的议案
                                                1、关于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
                                                议案;
                                                2、关于 2019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
                                                议案;
                                                3、关于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                         案;
   1                      2020 年 04 月 08 日
             三次会议                           4、关于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
                                                5、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
                                                6、关于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的议案;
                                               7、关于监事薪酬的议案;
                                               8、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9、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
                                               品的议案;
                                               10、关于增补公司监事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第                         1、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
   2                     2020 年 04 月 27 日
            四次会议                           文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第                         1、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3                     2020 年 08 月 24 日
            五次会议                           及摘要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第                         1、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
   4                     2020 年 10 月 26 日
            六次会议                           文的议案。

    二、2020 年度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规章的规定,从
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对公司运作情

况、财务情况、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
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运作情况
    2020 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股
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
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重大事项决策

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制度的
相关规定;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认真执行了股东大
会的各项决议;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勤勉尽责,在履行职责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情形或
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状况

    监事会对 2020 年度公司各项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的监
督及核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会计
制度及相关准则,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
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和
公正,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关联交易及占用资金情况
    公司监事会依照《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章制
度的要求对公司 2020 年度的关联交易及占用资金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

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关联交易行为,也不存
在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四)对外投资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投资事项涉及的交易价格合理,
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无损害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
的情况。
    (五)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管理情况进行了监
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履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并严格按照该制度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范围,及
时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名单及其个人信息,未发生内幕交易,维护了
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有效地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特别

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六)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通过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

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
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出具的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

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

司的规范运作。

    三、监事会 2021 年度工作计划
    2021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

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主要工作计划如下:

    (一)加强自身建设,督促全体监事进一步强化国家相关法规政策

以及财务、审计、内控等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监督水

平。

    (二)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能,围绕公司各项活动开展监督,促进公

司内控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实施,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高公司整体治

理水平。

    (三)积极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

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

勤勉尽责情况,防止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和

股东的权益。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02 月 0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