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维医疗: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史志振)2021-02-09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史志振)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0
年的工作中,忠实、勤勉、尽责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
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以谨慎的态度对公司重大事项发
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
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0 年度独
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了 4 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会
议,无缺席或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2020 年度,公司共计
召开了 1 次股东大会,因个人原因,本人缺席了此次会议。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
求,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本人在审议提交董事会会议的议案时,与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的沟
通,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客观的独立意
见,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本人认为 2020 年度提
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
此全部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参与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为积极推动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强化其专业职能,公司董事
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审计委员会委员。
2020 年度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在 2020 年度任职
期间召开了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并参与了 2019 年度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董事薪酬等议案的审议讨论,达成一致后也向董事会提
出了专业委员会意见。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在任职期间按照《独立董事制
度》、《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召开了 5 次审计委
员会会议,主持了审计委员会日常工作,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内部审
计、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审阅,加强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
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0 年度,本人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期间,对公司
重大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意见,参与了定期报告审计工作的沟
通及监督工作。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1、2020 年 04 月 08 日,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对公司
关于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关于 2019 年度控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关于公司 2019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关于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关于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事项、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关于 2019 年
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
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 年 08 月 24 日,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对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关于
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 年度,本人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密切关注公
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利用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的机会以及其
他时间,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内部控制和生产经营活动。
并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
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的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
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
公司的运行动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积极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对信息披露工作进行监督,
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司信
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充分保障公司投资者尤其
是中小投资者的知悉权,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2、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加董事会和董事会各专门委
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核查实际情况,对审议事项作出公正
判断,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为公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
制等方面提供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学习和培训情况
2020 年度,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新颁布
的各项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
积极参加证监会和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身保
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意识,加强自身履职的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
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3、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2020年,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
的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独立判断和决策,为促进公司稳健发展、
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2021年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
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
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为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0 年
度述职报告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史志振
2021 年 02 月 0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