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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戴维医疗: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3-03  

                        证券代码:300314     证券简称:戴维医疗     公告编号:2021-023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03 月 03 日(星期三)上午 09:3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1 年 03 月 03

日的交易时间,即 09:15-09:25,09:30-11:30 和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年03月03日上午09:15 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石浦科技园区科苑

路2号。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再宏先生。
    6、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3人,代表有效表决权

股份192,654,93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6.8941%。其中:出席现场

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192,442,03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6.820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4人,代表

有效表决权股份212,9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739%。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如下: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6人,代表股份307,800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0.106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94,9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33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

份212,9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739%。

    7、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

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

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2,654,936股,占出席现场会议及参加网络投

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现场

会议及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现场会议及参加网络投

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

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

意307,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

小投资者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此议案经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2,654,936股,占出席现场会议及参加网络投

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现场

会议及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现场会议及参加网络投

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

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

意307,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

小投资者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此议案经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2,654,936股,占出席现场会议及参加网络投

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现场

会议及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现场会议及参加网络投

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

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

意307,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

小投资者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此议案经表决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2,654,936股,占出席现场会议及参加网络投

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现场

会议及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现场会议及参加网络投

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

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

意307,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

小投资者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此议案经表决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2,650,836股,占出席现场会议及参加网络投

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9%;反对4,100股,占出席

现场会议及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1%;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现场会议及参加网

络投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

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

意30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680%;反对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320%;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

资者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此议案经表决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2,654,936股,占出席现场会议及参加网络投

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现场

会议及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现场会议及参加网络投

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

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

意307,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

小投资者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此议案经表决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2,650,836股,占出席现场会议及参加网络投

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9%;反对4,100股,占出席

现场会议及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1%;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现场会议及参加网

络投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

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
意30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680%;反对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320%;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

资者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此议案经表决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2,650,836股,占出席现场会议及参加网络投

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9%;反对4,100股,占出席

现场会议及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1%;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现场会议及参加网

络投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

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

意30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680%;反对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320%;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

资者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此议案经表决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2,654,936股,占出席现场会议及参加网络投
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现场

会议及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现场会议及参加网络投

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

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

意307,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

小投资者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此议案经表决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192,654,936股,占出席现场会议及参加网络投

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现场

会议及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现场会议及参加网络投

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

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

意307,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

小投资者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此议案经表决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2,654,936股,占出席现场会议及参加网络投

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现场

会议及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现场会议及参加网络投

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

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

意307,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

小投资者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此议案经表决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2,654,936股,占出席现场会议及参加网络投

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现场
会议及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现场会议及参加网络投

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

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

意307,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

小投资者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己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2021-2023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2,654,936股,占出席现场会议及参加网络投

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现场

会议及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现场会议及参加网络投

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

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

意307,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

小投资者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此议案经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青岛)律师事务所李萍律师和孙志芹律师出席了本

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

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
议》;

    2、《北京市金杜(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
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03 月 0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