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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戴维医疗: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史志振)2022-03-18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史志振)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

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

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

将本人 2021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了 4 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会

议; 2021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了 1 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列席了此

次会议。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

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严

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

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客观的独立意见,

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本人认为 2021 年度
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因此全部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参与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

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根据董事会制定的各自专门委

员会工作细则行使职权。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

委员和审计委员会委员。2021 年度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在 2021 年度任职

期间召开了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等事项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忠实地履行了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

责。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在任职期间按照《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

的定期报告、内部审计、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审阅并提出了合理化

建议,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1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恪尽职守,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

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共同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2021 年 02 月 07 日,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对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关

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关于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关于对公司 2020 年度关联交易
事项、关于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

金购买理财产品、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2023

年)》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 年 08 月 18 日,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对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关于

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的机会以及其他时

间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并通

过通讯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

持密切联系和沟通,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

司的运行动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2021 年任职期间,本人持续

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

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

充分保障公司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知悉权,维护全体股东利

益。

       2、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2021年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参加董

事会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核查实际情况,

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审慎地发表意见和行使表决权, 切实维护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学习和培训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和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

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

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七、其他工作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3、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2021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的履职报告,2022年本人

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本着忠实、勤勉、

独立、公正的原则,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

用,进一步推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为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1 年

度述职报告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史志振

                                           2022 年 03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