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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戴维医疗: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4-15  

                        证券代码:300314     证券简称:戴维医疗     公告编号:2022-032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04 月 15 日(星期五)上午 09:3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
年 04 月 15 日 的 交 易 时 间 , 即 09:15-09:25,09:30-11:30 和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年04月15日上午09:15 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石浦科技园区科苑

路2号。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再宏先生。

    6、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0人,代表有效表决权

股份192,625,43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6.8838%。其中:出席现场

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192,347,13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6.787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人,代表

有效表决权股份278,3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966%。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如下: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人,代表股份278,300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0.096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

278,3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966%。

    7、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

本次股东大会。因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影响,部分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以通讯方式出席,北京市金杜(青岛)律师事务所律师通

过视频方式对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书。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

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2,625,436股,占出席现场会议及参加网络投

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现场

会议及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现场会议及参加网络投

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

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

意27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

小投资者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此议案经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2,625,436股,占出席现场会议及参加网络投

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现场

会议及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现场会议及参加网络投

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

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
意27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

小投资者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此议案经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2,625,436股,占出席现场会议及参加网络投

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现场

会议及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现场会议及参加网络投

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

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

意27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

小投资者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此议案经表决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2,625,436股,占出席现场会议及参加网络投
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现场

会议及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现场会议及参加网络投

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

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

意27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

小投资者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此议案经表决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2,625,436股,占出席现场会议及参加网络投

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现场

会议及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现场会议及参加网络投

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

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

意27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
小投资者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此议案经表决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2,625,436股,占出席现场会议及参加网络投

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现场

会议及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现场会议及参加网络投

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

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

意27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

小投资者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此议案经表决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2,625,436股,占出席现场会议及参加网络投

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现场

会议及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现场会议及参加网络投

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

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

意27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

小投资者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此议案经表决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2,625,436股,占出席现场会议及参加网络投

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现场

会议及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现场会议及参加网络投

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

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

意27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

小投资者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此议案经表决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2,625,436股,占出席现场会议及参加网络投

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现场

会议及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现场会议及参加网络投

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

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

意27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

小投资者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此议案经表决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2,348,136股,占出席现场会议及参加网络投

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60%;反对277,300股,占出

席现场会议及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现场会

议及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

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

意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3593%;反对27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

中小投资者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07%;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

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此议案经表决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2,348,136股,占出席现场会议及参加网络投

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60%;反对277,300股,占出

席现场会议及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现场会

议及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

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

意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3593%;反对27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

中小投资者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07%;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

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己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2,348,136股,占出席现场会议及参加网络投

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60%;反对277,300股,占出

席现场会议及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现场会

议及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

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

意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3593%;反对27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

中小投资者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07%;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

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己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2,348,136股,占出席现场会议及参加网络投

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60%;反对277,300股,占出

席现场会议及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现场会

议及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

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

意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3593%;反对27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

中小投资者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07%;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

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己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1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2,348,136股,占出席现场会议及参加网络投

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60%;反对277,300股,占出

席现场会议及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现场会

议及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

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

意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3593%;反对27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

中小投资者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07%;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

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此议案经表决通过。

    1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2,348,136股,占出席现场会议及参加网络投

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60%;反对277,300股,占出

席现场会议及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现场会

议及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

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

意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3593%;反对27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

中小投资者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07%;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

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此议案经表决通过。

    1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2,348,136股,占出席现场会议及参加网络投

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60%;反对277,300股,占出

席现场会议及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现场会

议及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
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

意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3593%;反对27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

中小投资者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07%;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

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此议案经表决通过。

    1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2,348,136股,占出席现场会议及参加网络投

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60%;反对277,300股,占出

席现场会议及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现场会

议及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

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

意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3593%;反对27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

中小投资者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07%;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

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己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青岛)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萍、孙志芹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
议》;

    2、《北京市金杜(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
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0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