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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戴维医疗: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22-11-03  

                        证券代码:300314     证券简称:戴维医疗     公告编号:2022-092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11月0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在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后,经第五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同意

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以电话、口头等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董事长

陈再宏先生召集和主持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

会议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选举陈再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

陈再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五届董事会,根据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

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

门委员会。同意选举以下成员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战略委员会委员:陈再宏(主任委员)、奚盈盈、俞永伟

    审计委员会委员:陈赛芳(主任委员)、朱亚清、许芳芳

    提名委员会委员:奚盈盈(主任委员)、朱亚清、陈赛芳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朱亚清(主任委员)、陈赛芳、陈再慰

    以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

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董事审

议,同意聘任陈再宏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

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4)。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董事审

议,同意聘任俞永伟先生、林定余先生、周文谦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

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4)。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董事审

议,同意聘任李则东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董事会秘书联

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石浦科技园区科苑路2号

    电话:0574-65982386

    传真:0574-65950888

    电子邮箱:zqb@nbdavid.com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

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4)。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董事审

议,同意聘任陈志昂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如下: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石浦科技园区科苑路2号

    电话:0574-65982386

    传真:0574-65950888

    电子邮箱:zqb@nbdavid.com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董事审

议,同意聘任张彩金女士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03日
附件:聘任人员简历

    1、陈再宏先生,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

历,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浙江省医疗器械行业协会副

会长、宁波市医疗器械行业协会副会长、中国民主促进会宁波委员会会

员、中国医学装备协会理事、中国医疗器械行业协会常务理事、中国生

物医学工程学会理事、宁波市工商业联合会常委、象山县工商业联合会

副主席。曾任戴维有限总经理、维尔凯迪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现任公司

董事长兼总经理、维尔凯迪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陈再宏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1,108,200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24.69%。陈再宏先生、陈云勤先生、陈再慰先生三人为一致

行动人,共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再宏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的股东及其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2、陈再慰先生,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

历,中共党员。现任公司副董事长、董事、宁波戴维机电科技发展有限

公司董事长、宁波戴维钻石酒店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象山象牌

动力制造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宁波戴维进出口有限公司监事、

宁波宏伟机电有限公司监事、象山县石浦东港冷冻厂(普通合伙)执行

合伙人、象山强力钢结构制造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宁波戴维钻
石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陈再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8,320,000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20.25%。陈再慰先生、陈云勤先生、陈再宏先生三人为一致

行动人,共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再慰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的股东及其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3、李则东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

历,中共党员,经济师。曾任戴维有限财务部副经理、财务部经理、财

务总监,现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深圳市阳和生物医药

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李则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72,000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0.34%。李则东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

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4、俞永伟先生,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

历,中共党员,工程师。曾任戴维有限技术开发部经理、副总工程师、
研发中心副主任,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俞永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50,500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0.30%。俞永伟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

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5、许芳芳女士,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

历、中共党员、医疗器械工程师、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曾任戴维有限

总工程师办公室主任、标准化部主任、质检部经理、公司人事法规部经

理,现任公司董事、人事法规部副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许芳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许芳芳女士与其他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

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

行人的情形。

    6、陈赛芳女士,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

员、大专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曾任象山会计师事务所

评估部经理、象山海信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象山县第十一届、第十二
届人大代表、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象山芳信

会计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所长。

    截至本公告日,陈赛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陈赛芳女士与其他持

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

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

行人的情形。

    7、奚盈盈女士,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

历、国家注册审核员、助理工程师。曾任宁波戴维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办

公室主任、宁波市医疗器械行业协会办公室主任、技术服务部经理、协

会副秘书长、秘书长,现任宁波市医疗器械行业协会副秘书长、宁波天

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奚盈盈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奚盈盈女士与其他持

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

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

行人的情形。

    8、朱亚清女士,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
历、助理会计师、金融经济师。1988-2004年,在中国工商银行象山支

行从事储蓄工作,2019-2020年,担任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2004-2022年,在中国工商银行象山支行从事财务管理工作。

    截至本公告日,朱亚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朱亚清女士与其他持

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

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

行人的情形。

    9、林定余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

历,高级工程师、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五届医用电子仪器

分技术委员会委员、第三届浙江省医疗器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曾

任戴维有限质管部经理、质量总监、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林定余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74,036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0.0952%。林定余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

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

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10、周文谦先生,197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
学历,中共党员。曾任公司销售服务部经理、销售总监,现任公司副总

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周文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周文谦先生与其他持

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

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

行人的情形。

    11、陈志昂先生,198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本科学历,中共党员,具备证券、期货、基金从业资格、中级经济师。

曾任公司总经理秘书、上市专员、证券事务部副经理、证券事务部经理,

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事务部经理、宁波甬星医疗仪器有限公司

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陈志昂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陈志昂先生与其他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

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

行人的情形。

    12、张彩金女士,198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本科学历,中共党员,中级会计师。曾任公司财务部会计员,现任公司

审计部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日,张彩金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张彩金女士与其他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

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

行人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