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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戴维医疗: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茅开浪已离任)2023-03-31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茅开浪)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2 年度任职期间,勤勉、忠

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

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2 年度独立董事

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 年度,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共计召开了 6 次董事会,本人均

亲自出席了会议;2022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了 2 次股东大会,本人

均亲自列席了会议。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

决权,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客观的独立意见,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

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本人认为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全部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

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恪尽职守,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

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共同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2022 年 03 月 16 日,在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对公

司关于 2021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关

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关联交易

事项、关于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

金购买理财产品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 年 06 月 01 日,在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对公

司关于公司向关联方租赁房屋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2 年 08 月 22 日,在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对公

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关

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22 年 10 月 17 日,在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对公

司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等事

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22 年 10 月 21 日,对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提名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参与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

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根据董事会制定的各自专门委

员会工作细则行使职权。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战略委员会委员。2022 年度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2023 年在公司董事会换

届选举中,对各候选人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任职资格

进行了审核,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以规范公司运作,充分履行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成员的职责。

    作为公司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战略委员会

工作细则,积极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行业发展状况,为公司的战略

决策和重大事项提出建议。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利用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的机会以

及其他时间对公司的战略规划、财务情况以及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

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现场考察,并通过通讯方式与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和

沟通,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

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

提出建议。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2022 年任职期间,本人持续

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

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

充分保障公司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知悉权,维护全体股东利

益。

    2、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2022年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参加董

事会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核查实际情况,

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切实维护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学习和培训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 始终注重学习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最新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监管

机构及公司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

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

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七、其他工作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3、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2022年度在公司任职期间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2022

年11月,公司完成了董事会的换届选举,自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后,

本人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在此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人
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并祝

愿公司在今后取得更大的发展!

    特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为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2 年

度述职报告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茅开浪

                                           2023 年 0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