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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戴维医疗: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3-03-31  

                        证券代码:300314       证券简称:戴维医疗   公告编号:2023-015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5号》”)《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

第16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公司于2023年03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

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会计

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准则解释第15号》,解释了“关

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

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问题,并自

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准则解释第16号》,解释了“关
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

会计处理”的问题,并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指企业,

下同)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

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

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

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5号》

《准则解释第16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

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

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

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

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根据《准则解释第15号》的要求,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如下:

     1、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

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

    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

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应当按照《企业会

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

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

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

出。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

则第1号—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

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

     测试固定资产可否正常运转而发生的支出属于固定资产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前的必要支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的有关规定,计入该固定资产成本。

     2、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

    对通过内部结算中心、财务公司等对母公司及成员单位资金实行集

中统一管理的列报进行了规范。

     3、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规定,亏损合同,是指履行合

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其中,“履行

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应当反映退出该合同的最低净成本,

即履行该合同的成本与未能履行该合同而发生的补偿或处罚两者之间的
较低者。

    企业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

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其中,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包括直接人工、

直接材料等;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包括用于履行

合同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分摊金额等。

    (二)根据《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如下:

    1、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

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

所得额 (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

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

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

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以下简

称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

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

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

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

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

递延所得税资产。

    2、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

的会计处理
    对于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

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如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等),相关股利支

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应当在确认应

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通常与

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更为直接相关,企业应当按照与过

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

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

项目)。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

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

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

项目。

    3、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

付的会计处理

    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

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

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

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

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上述规定同样适用于修改发生在等待期结束后的

情形。

    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企业应当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

进行上述会计处理(无需考虑不利修改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

    如果企业取消一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授予一项以权益结算的
股份支付,并在授予权益工具日认定其是用来替代已取消的以现金结算

的股份支付(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的,适用本解释的

上述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

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

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和颁布的会计准

则等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

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

布的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
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

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特此公告。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0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