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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戴维医疗: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4-21  

                        证券代码:300314      证券简称:戴维医疗    公告编号:2023-022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04 月 21 日(星期五)上午 09:3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
年 04 月 21 日 的 交 易 时 间 , 即 09:15-09:25,09:30-11:30 和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年04月21日上午09:15 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石浦科技园区科苑

路2号。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再宏先生。

    6、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

份192,622,03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6.8827%。其中:出席现场会

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192,344,736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6.7864%;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人,代表有效

表决权股份277,3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963%。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如下: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人,代表股份277,300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0.096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

277,3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963%。

    7、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

本次股东大会。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

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2,622,036股,占出席现场会议及参加网络投

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现场
会议及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现场会议及参加网络投

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

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

意27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

小投资者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此议案经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2,622,036股,占出席现场会议及参加网络投

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现场

会议及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现场会议及参加网络投

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

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

意27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

小投资者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此议案经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2,622,036股,占出席现场会议及参加网络投

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现场

会议及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现场会议及参加网络投

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

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

意27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

小投资者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此议案经表决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2,622,036股,占出席现场会议及参加网络投

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现场

会议及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现场会议及参加网络投
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

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

意27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

小投资者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此议案经表决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2,622,036股,占出席现场会议及参加网络投

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现场

会议及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现场会议及参加网络投

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

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

意27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

小投资者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此议案经表决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2,622,036股,占出席现场会议及参加网络投

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现场

会议及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现场会议及参加网络投

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

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

意27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

小投资者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此议案经表决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2,622,036股,占出席现场会议及参加网络投

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现场

会议及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现场会议及参加网络投

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
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

意27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

小投资者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此议案经表决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2,622,036股,占出席现场会议及参加网络投

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现场

会议及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现场会议及参加网络投

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

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

意27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

小投资者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此议案经表决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2,622,036股,占出席现场会议及参加网络投

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现场

会议及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现场会议及参加网络投

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

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

意27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

小投资者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此议案经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济南)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孙美莉、汲丽丽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
议》;

    2、《北京市金杜(济南)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

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0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