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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同大股份: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秀丽)2019-04-18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刘秀丽


       大家好!本人作为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规定,认真行使权力,依法履职,做到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
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与左右,充分发挥独立董
事的作用,监督公司规范化运作、维护股东整体利益。现就本人 2018 年度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参会情况
       2018 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应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    备注

姓名                                                        未亲自出席

刘秀丽         4                0              0            否


       2018 年度本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应出席次数             现场出席次数

刘秀丽                      2                      2
       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四次董事会、两次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
本人积极参加了全部会议,认真审阅会议资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
理建议,为公司董事会作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本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
会的召集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
并合法有效。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以下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的独立意
见:
    1、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1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本人对《2017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关于续聘 2018 年审计机构及确认 2017 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2017 年
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公司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发表
了独立意见。
    2、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21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本人对公司
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发表了独
立意见。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1、2018 年度,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认真
听取管理层对公司全年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掌握审
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并与审计会计师就审计过
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沟通,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维护审
计的独立性。

    2、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报告期内按照《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参与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
日常工作,对 2018 年度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进行了审核,听取了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汇报,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
务。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8 年度,本人多次到公司现场进行实地考察,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于
公司经营状况、募投项目、公司内部治理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并与公司董事会
秘书、财务总监、审计人员就会计法规、公司财务状况以及账务处理等方面进行
讨论和交流;日常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
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本人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
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的相关报道,有效的发挥独立董事的职
责。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
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
    2、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
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进行认真审核,
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3、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
认真学习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今年新出台的各项法规、制度,及时参加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召集组织的相关培训,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
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
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六、其他工作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3、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在 2018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报告完毕。
                                           独立董事签名:
                                                                刘秀丽
                                                         2019 年 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