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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伦钢琴: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持续督导期间2013年半年度跟踪报告2013-08-28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伦钢琴持续督导期间
                       2013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海伦钢琴

保荐代表人姓名:乔岩                 联系电话:13901012553

保荐代表人姓名:杨勇                 联系电话:13922206539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         0次
数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
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       是,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制
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 度、对外投资经营决策制度、对外担
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 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内
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部审计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          1、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披露“钢琴生产
                                        扩建项目”计划于 2012 年 10 月竣工投产,
披露文件一致                            因项目追加投资等事宜,该项目计划于 2013
                                        年 6 月竣工投产;截至 2013 年 6 月末,该
                                        项目已建成投产。
                                             2、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披露“钢琴机芯
                                        制造项目”和“钢琴制造工程技术中心项目”
                                        计划于募集资金到位后 3 个月开始实施。
                                             2013 年 8 月 14 日公司 2013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变更募投
                                      项目的议案》。根据该议案,钢琴机芯制造
                                      项目的实施地点、项目内容、项目投资均进
                                      行了调整;钢琴制造工程技术中心项目变更
                                      项目实施地点及投资总额。上述两个变更后
                                      项目正在办理项目核准及环评手续。
                                          3、2012 年 12 月 1 日公司 2012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
                                      超募资金对钢琴生产扩建项目追加投资的
                                      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普陀山
                                      路厂区钢琴部件技改项目的议案》。截至
                                      2013 年 6 月末,钢琴生产扩建项目已建成
                                      投产;普陀山路厂区钢琴部件技改项目正在
                                      办理项目核准及环评手续。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列席公司股东大会 1 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列席公司董事会 2 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列席公司监事会 2 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现场检查 1 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       是
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       保荐机构提请公司关注应收账款
况                                    及存货规模,公司正在采取积极措施
                                      加大应收款回收及存货结构调整;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滞后,
                                      保荐机构敦促公司进一步进行可行性
                                      论证,尽早实施。公司 2013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批准部分变更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后的项目正在
                                      办理核准及环评手续。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发表独立意见 4 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       无
见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1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跟踪报告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次
(2)培训日期                                 无
(3)培训的主要内容                           无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无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          部分内部制度需要进         保荐机构将督导公
执行                      一步修订完善,强化内部 司全面梳理各项内部制
                          制度执行力度                 度,根据相关规定并结
                                                       合企业实际情况进行修
                                                       订完善;对公司相关人
                                                       员进行内控方面的培训
3.“三会”运作                 无                         无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无                         无
变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保荐机构敦促公司
                          目实施进度有所滞后     根据 2013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决议抓紧办理
                                                 变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相关核准及环评手
                                                      续,尽早实施
6.关联交易                      无                           无
7.对外担保                      无                           无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无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          无                           无
(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
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
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        积极配合保荐工作             无
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
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         无                           无
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
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
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履行承诺
     1.锁定股份承诺                     是         不适用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东宁波
北仑海伦投资有限公司和四季香港投
资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
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其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
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实际控制人陈海伦、金海芬、陈朝
峰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宁波北
仑海伦投资有限公司、四季香港投资有
限公司及永盟国际有限公司的股权,也
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权。
    实际控制人之一金海芬的妹妹金
海珍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
次发行前所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
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其他股东宁波睿勇投资有限
公司、宁波大榭开发区同心企业管理服
务有限公司、宁波大榭开发区协力模具
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云乐投
资咨询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
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
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通过持有公司股东股权而间接持
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陈海伦、金海芬、陈朝峰、陆方伦、
胡汉明、姚维岳、石定靖、杨国芬、陈
云根、姚维芳同时承诺:除前述承诺外,
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
过其本次发行前所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总数的 25%;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
报离职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转让其本次
发行前所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 7 个月
至第 12 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
离职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其本次发
行前所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实际控制人之一金海芬的妹妹金
海珍同时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公
司实际控制人陈海伦、金海芬和陈朝峰
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
过本次发行前所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
数的25%;陈海伦、金海芬和陈朝峰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
月内申报离职的,自其申报离职之日起
18个月内不转让本次发行前所间接持
有的公司股份;陈海伦、金海芬和陈朝
峰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
起第7个月至第12个月之间申报离职
的,自其申报离职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
让本次发行前所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是   不适用
    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海伦家族及其
控制的股东宁波北仑海伦投资有限公
司和四季香港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
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永盟国际有限公司,
以及公司其他发起人法人股东宁波睿
勇投资有限公司、宁波大榭开发区同心
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宁波大榭开发
区协力模具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宁波市
鄞州云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合称
“承诺人”),向公司出具了《关于避
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作出如下承诺:
    承诺人及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控制
的子公司、合作或联营企业和/或下属企
业目前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任何与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主营业务及其
它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以下称“竞
争业务”);
    (1) 承诺人及承诺人直接或间
接控制的子公司、合作或联营企业和/
或下属企业,于承诺人作为公司主要股
东期间,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
从事竞争业务或可能构成竞争业务的
业务;
    (2) 承诺人及承诺人直接或间
接控制的子公司、合作或联营企业和/
或下属企业,将来面临或可能取得任何
与竞争业务有关的投资机会或其它商
业机会,在同等条件下赋予公司该等投
资机会或商业机会之优先选择权;
    (3) 自本函出具日起,本函及本
函项下之承诺为不可撤销的,且持续有
效,直至承诺人不再成为公司主要股东
为止;
    (4) 承诺人及承诺人直接或间
接控制的子公司、合作或联营企业和/
或下属企业如违反上述任何承诺,承诺
人将赔偿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因此遭
受的一切经济损失,该等责任是连带责
任。
    3.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承诺          是   不适用
    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海伦家族及其
控制的股东宁波北仑海伦投资有限公
司和四季香港投资有限公司,以及公司
其他发起人法人股东宁波睿勇投资有
限公司、宁波大榭开发区同心企业管理
服务有限公司、宁波大榭开发区协力模
具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云乐
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海伦投资和四季香
港,向公司出具了《规范和减少关联交
易承诺函》,承诺:将严格按照《公司
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股东大会对有
关涉及其本人事项的关联交易进行表
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在任何情
况下,不要求公司向其本人提供任何形
式的担保;在双方的关联交易上,严格
遵循市场原则,尽量避免不必要的关联
交易发生;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
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
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并依法签订协
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公司章程》、
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审议程序,保证不
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
合法权益。
    4.不占用资金承诺                  是        不适用
    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海伦家族及其
控制的股东宁波北仑海伦投资有限公
司和四季香港投资有限公司,向公司出
具了《承诺函》,承诺:承诺人作为海
伦钢琴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
不占用海伦钢琴股份有限公司的资金、
资产,不滥用实际控制人的权利侵占公
司的资金、资产。
    5.其他承诺                        是        不适用
    海伦钢琴实际控制人陈海伦家族
及其控制的股东宁波北仑海伦投资有
限公司向公司承诺:如因浙江省或宁波
市有权部门要求或决定公司需为其员
工补缴住房公积金或公司因未全员缴
纳住房公积金而受到任何罚款或损失,
宁波北仑海伦投资有限公司和陈海伦
家族在无须公司支付对价的情况下承
担所有相关金钱赔付责任。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
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          无
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此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伦钢琴持续督导期间 2013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2013 年 8 月 26 日
                          乔 岩




                                                   2013 年 8 月 26 日
                          杨 勇




保荐机构: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 8 月 26 日

           (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