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海伦钢琴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海伦 钢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伦钢琴”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 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海伦钢琴募集资金 2013 年度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 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683 号文核准,海伦钢琴向社 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677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 21.00 元(人民币,下同),共募集资金 352,170,000.00 元,减除发行费用 37,407,983.76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14,762,016.24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2 年 6 月 13 日到位,业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2 年 6 月 14 日出具 的天健验【2012】186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13 年度海伦钢琴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87,078,640.75 元,收到银行存款利息 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4,556,368.64 元;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累计已使 用募集资金 201,422,301.26 元,募集资金余额为 121,124,838.61 元(含累计收 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海伦钢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海伦钢琴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 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于2012年6月30日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大碶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兴宁支行、中国工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订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13年3月15日,海伦钢琴、 安信证券与中国工商银行宁波北仑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 议》,对公司钢琴生产扩建项目追加投资所使用的部分超募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 理;2013年9月23日,海伦钢琴、安信证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支行签 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公司投资建设“普陀山路厂区钢琴部件技改 项目”所使用的部分超募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2013年12月16日,海伦钢琴、 安信证券分别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兴宁支行、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碶支行)签订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后的募集 资金专户监管进行了补充约定。三方监管协议及补充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 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海伦钢琴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募集资金专户帐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备注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其中定期存款 26,540,000.00 有限公司宁波大碶 39304001040011091 128,052,016.24 26,545,046.98 元;通知存款 5,046.98 元 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宁波兴宁 3901120429000888861 25,160,000 18,960,000.00 全部为通知存款 支行 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其中定期存款 24,500,000.00 有限公司宁波北仑 3901180129000002518 110,500,000 25,194,031.98 元;通知存款 694,031.98 元 支行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 12950000000330498 51,050,000 26,450,000.00 全部为通知存款 公司宁波分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其中定期存款 23,966,309.37 388010100100715413 0 23,975,759.65 公司宁波支行 元;通知存款 9,450.28 元 合计 — 314,762,016.24 121,124,838.61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 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3 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1,476.2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8,707.86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3,08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3,08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0,142.23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9.79% 是否 调整后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 本年度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 是否达到 已变更项目 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是否发生 和超募资金投向 承诺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可使用状态日期 实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含部分变更) (1) (2) (3)=(2)/(1) 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 钢琴生产扩 否 11,050.00 11,050.00 4,714.19 13,648.56 85.16 2013 年 6 月 627.72 否 否 建项目 2.钢琴击弦机制造 是 5,105.00 2,645.00 2016 年下半年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项目 3.钢琴制造工程技 是 2,516.00 1,896.00 2014 年下半年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术中心 承诺投资项目 18,671.00 15,591.00 4,714.19 13,648.56 — — — — — 小计 超募资金投向 1. 钢琴生产扩 4,977.00 建项目 2.钢琴部件技改项 2,582.00 193.67 193.67 7.5 2014 年上半年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目 补充流动资金 — 3,800.00 6,300.00 超募资金投向小 7,559.00 3,993.67 6,493.67 4 计 合 计 - 18,671.00 23,150.00 8,707.86 20,142.23 - - - - 钢琴生产扩建项目追加投资,生产线进行了扩建,导致完工时间由计划 2012 年 10 月推迟至 2013 年 6 月投产,未能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实现全年预计效益目标。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经 2012 年 7 月 1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 资金 2,50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经 2013 年 7 月 2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决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3,80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经 2012 年 11 月 15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钢琴生产扩建项目追加投资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的议案》,本次追加投资 4,977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追加 4,677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追加 300 万元;决议通过《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普陀山路厂区钢琴部件技改项目的议案》,本项目总投资 2,582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 2,476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106 万元。2012 年 12 月 1 日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 钢琴生产扩建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普陀山路厂区钢琴部件技改项目的议案》。上述 两个项目已经有关部门审批(甬发改审批〔2013〕159 号、宁开政项〔2013〕117 号)。 原钢琴机芯制造项目变更为钢琴击弦机制造项目,项目实施地点由原计划在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龙潭山路新 建厂房变更为公司租用全资子公司宁波海伦琴凳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宁波海伦乐器部件有限公司)位于工业园区北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路的厂房,面积 5,400 平方米;钢琴制造工程技术中心项目实施地点由原计划在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龙潭 山路新建厂房变更为利用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龙潭山路新厂区现有厂房。2013 年 8 月 14 日上述议案经 2013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该变更事项已获相关部门审批(甬发改审批〔2013〕496 号) 原募投项目计划投资建设钢琴机芯生产线,拟变更为投资建设钢琴机芯三大部件之一的击弦机生产线。 经 2013 年 7 月 2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通过《关于部分变更募投项 目的议案》, 原钢琴机芯制造项目变更为钢琴击弦机制造项目,投资总额由 5,105 万元变更为 2,645 万元;钢琴制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工程技术中心项目投资总额由 2,516 万元变更为 1,896 万元,变更募集资金 3,080 万元及结存利息转入公司超募资金 专户进行管理。2013 年 8 月 14 日上述议案经 2013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该变更事项已获相关部门审批 (甬发改审批〔2013〕496 号) 截至 2012 年 7 月 4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55,319,884.45 元,业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关于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2〕5279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号),经 2012 年 7 月 1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通过,同意公司使 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55,319,884.45 元置换已发生的用于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无 5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专户存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6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2013 年度,公司从企业发展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统筹规划和优化配置 新老厂区和生产流程、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的原则,对募投项目“钢琴机芯制 造项目”和“钢琴制造工程技术中心项目”进行了变更,其中:钢琴机芯制造项 目变更为钢琴击弦机制造项目,项目总投资由 5,105 万元调减为 2,645 万元,项 目实施地点由原计划在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龙潭山路新建厂房变更为 公司租用全资子公司宁波海伦琴凳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宁波海伦乐器部件有限公 司)位于工业园区北海路的厂房;钢琴制造工程技术中心项目总投资由 2,516 万 元调减为 1,896 万元,项目实施地点由原计划在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龙 潭山路新建厂房变更为利用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龙潭山路新厂区现有 厂房。 上述变更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并经公司 2013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已 按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五、会计师对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海伦钢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 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 存放和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14】1860 号)。报告认为,《海伦钢琴股 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海伦钢琴募集 资金 2013 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六、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2013 年持续督导期内,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 列席董事会等多种方式,对海伦钢琴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 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等资料,与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沟通交流等。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7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海伦钢琴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 行三方监管协议及补充协议,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情况。保荐机构对海伦钢琴募集资金 2013 年度存放与使用 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8 (此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伦钢琴股份有限公司募集 资金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乔岩 杨勇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3 月 31 日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