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伦钢琴: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4-07-11
海伦钢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海伦钢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4 年 7 月 10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结
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就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将钢琴生产扩建项目的结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在
内的募集资金账户余额扣除募集资金尚需支付金额后的资金)用于永
久性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
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近 12 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
风险投资,并承诺未来 12 个月内也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同
意公司将钢琴生产扩建项目的结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在内的募
集资金账户余额扣除募集资金尚需支付金额后的资金)用于永久补充
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独立董事: 王根田 王伟良 王锡伟
2014 年 7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