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伦钢琴: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相关事项见2014-08-26
海伦钢琴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相关事项
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以及《海伦钢琴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
则》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
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公司 2014 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
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2014 年上半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法人单
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二、对公司 2014 年半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2014 年半年度,公司能够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规定,控股股东及
其关联方与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深圳证券交易《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
诚信的原则,交易方式和定价符合市场规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股
东利益及同业竞争的情形。
三、对公司 201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编制的《201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并经询问公司相关人员后,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201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独立董事: 王根田 王锡伟 王伟良
2014 年 8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