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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伦钢琴: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4-09-26  

						                    海伦钢琴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以及《海伦钢琴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

则》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海伦钢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议案的独立意见

     1、本次公司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是在充分了解上述人员

的资格、条件和经历以及管理经验和业务专长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

的,上述人员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

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

职资格。上述人员具备履行相应职责所必须的专业或行业知识,符合

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要求。

    2、本次公司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其提名、审议和表决程

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董

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聘任陈海伦先生为公司总经理,金海芬女士、胡

汉明先生、陈良君先生、陈斌卓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金江锋先生为
公司财务总监。

    二、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议案的独立意见

    1、我们已查阅石定靖先生个人履历,并充分了解了石定靖先生

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

求。也未发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

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2、本次公司董事会聘任董事会秘书,其提名、审议和表决程序

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董

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聘任石定靖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 王根田       段逸超        周英




                                                 201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