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伦钢琴: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4-10-27
海伦钢琴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以及《海伦钢琴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
则》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
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1、我们未发现石定靖先生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担任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2、本次公司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其提名、审议和表决程
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董
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聘任石定靖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二、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钢琴制造工程技术中心项目”及“钢琴部件
技改项目”根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延期调整,未违反法律及相关法规
的规定。此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
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符合公司长期发展的实际需要,不
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此次对募投
项目进行延期,已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独立董事: 王根田 段逸超 周英
海伦钢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10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