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伦钢琴: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技术委托合同的公告(二)2015-04-10
证券代码:300329 证券简称:海伦钢琴 公告编号:2015-014
海伦钢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技术委托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伦钢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伦钢琴”)已于 2014 年
11 月 17 日披露了《关于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司在北京设立了全
资子公司北京海伦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近日北京海伦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甲方”)与北京华慧信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了技术开发(委托)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或“本合同”),现将合同的
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合同主体、项目名称、项目期限
1、甲方(委托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海伦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十号北邮科技大厦 6030
法定代表人:陈海伦
2、乙方(受托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华慧信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金华
3、项目名称:基于 Android 平台的智能乐谱系统委托研究与开发
甲方基于乙方在电子信息领域深厚的技术积累和研究实力,委托乙方研究
基于 Android 平台的智能乐谱系统委托研究与开发项目,并支付研究开发经费
和报酬,乙方接受委托并进行此项研究开发工作。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
1
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
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4、项目期限:2015 年 4 月至 2017 年 4 月
二、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要求
1、技术目标:本项目是甲方委托乙方,利用乙方的人才和技术优势,乙
方根据甲方的研发任务计划时间表,研究开发智能乐谱系统以及相关配套软
件。
2、技术方法和路线:软件设计实现。
3、技术资料及协作事项:
乙方提供的项目时间安排应与甲方的研发任务计划时间表相对应,若两者
产生冲突,以甲方研发任务计划时间表约定时间为准;需要电子化的乐谱资源
及其指法信息、视频音频资源;音源板卡需要的音源信息;需要向智能乐谱系
统输入、接收智能乐谱系统输出的外围软硬件(包括音源主板、功放板、键盘
板、面板控制板等);海伦钢琴教育的教材、教学内容、方式和教学方法等教
学资源和信息。甲方按照事先确定的钢琴型号购买供研发使用的钢琴一架及其
相关配件,并负责该设备的售后服务以及技术支持。
4、研发成果交付:乙方完成的研究开发成果须通过甲方的实际应用测试
验收,乙方向甲方交付的技术成果,应是能够按照技术描述进行产品批量生产
并经甲方验收的技术成果,乙方应确保技术成果的合理性、真实性和可操作性,
甲方验收阶段有权要求技术成果相关参数作调整。
三、研发开发费用
1、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总额为人民币 596.3 万元;
2、研发开发经费由甲方按研发进度分期支付给乙方。
四、保密义务
1、甲方:
1.1 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所有资料和
2
技术。
1.2 涉密人员范围: 全体工作人员。
1.3 保密期限:十年。
1.4 泄密责任: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
2.1 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所有资料和
技术;基于本协议约定已经开发完成的技术成果、数据。
2.2 涉密人员范围: 全体工作人员。
2.3 保密期限:十年。
2.4 泄密责任:承担违约责任。
五、知识产权
1、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任何专
利、专利申请权、著作权、商业秘密及技术或其他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在
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向第三方转让相关研究开发成果所获得的经济效益双方
共享。
2、甲方有权利用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提供的研究开发成果,进行后续改
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及其权利归
甲方所有。
3、乙方保证向甲方交付的最终技术成果不存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权利
情形,包括不得侵犯他人商标权、专利权及著作权(版权)以及我国法律规定
的其他知识产权权利及关邻权利,第三方包括权利人及授权许可人。
4、如涉及乙方向甲方交付的最终技术成果,被第三方投诉或起诉知识产
权侵权并要求甲方承担赔偿责任或其他责任的,乙方应当承担甲方因此承受的
全部损失,包括对第三方作出的经济赔偿及应诉、应对成本(含诉讼费、律师
费)等。同时,视为乙方违反本协议,应当向甲方退还研究开发经费及赔偿甲
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3
5、乙方在遇到可能涉及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情形,包括接受到权利人警
告或调查时,应当及时告知甲方,以便甲方作出提前应对和减少损失。
6、乙方完成本合同项目的研究开发人员享有在有关技术成果、论文、文
件上写明技术成果完成者的权利和取得相关荣誉证书、奖励的权利。
六、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1、双方确定,出现因发生不可抗力或技术风险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
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一方可以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
2、甲方迟延支付研究开发经费,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的,乙方
不承担责任,每延期一日甲方应当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3‰的违约金。逾期超过
30 天不支付研究开发经费或者报酬的,乙方有权解除协议,甲方应当返还技术
资料和技术成果,补交应付的报酬。无正当理由甲方逾期二个月不接受工作成
果的,乙方有权向协议外第三方转让或变卖工作成果;
3、乙方未按计划实施研究开发工作,延期提交验收成果,甲方有权要求
其实施研究开发计划并采取补救措施,每延期一日乙方应当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3‰的违约金。乙方逾期 30 天未交付验收成果,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有权核
验项目经费使用情况,乙方应当返还甲方已支付而未发生费用的研发费用和报
酬;
4、因发生不可抗力或技术风险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
一方可以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
七、备查文件
与北京华慧信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技术开发(委托)合同;
特此公告。
海伦钢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4 月 8 日
4